《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近日媒体接到新密市岳村镇红泉沟村民举报称:“该村李家窝龙力水泥厂索道旁有人不分昼夜挖山、毁林、采挖青矿石。机器破石的声音吵的日夜无法安睡,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活”。
媒体随机赶往岳村镇红泉沟村,刚进村就听到机器破石头的声音不断从远处传来。媒体顺着声音和村民的带领下来到龙力水泥厂索道下,看到三辆重型风炮机和挖掘机正在索道东面深沟内挖土、采石忙碌的工作着。风炮车砸石的声音震耳欲聋。
挖矿现场
媒体随后走访了村民,据村民讲:“听说该处是政府工程,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他们挖的石头都被车拉走卖了。就是真的(政府工程)也不能不顾老百姓死活啊,天天不分昼夜砸石吵得都没法休息还怎么上班啊”。
对村民所讲的以上问题,媒体随后和岳村镇政府李书记和樊镇长取得了联系并短息告知说明了该情况。据该镇靳副镇长讲:“该处采挖工程是(南水北调)新密市水利局主管工程,确实是政府工程,并非个人私自采挖。因为工期紧张所以加班加点追赶工期”。当媒体问到“关于私卖青矿石和噪音问题时”靳副镇长回答说:“这是政府工程、水利局主管,虽说工程在我们管辖区我们也无法干预”。
政府工程都是造福群众为目的的,群众应该举双手表示支持的。但是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值得相关部门考虑,打着政府旗号就可以肆意妄为吗?就可以私自贩卖矿石资源吗?就可以致民生而不顾吗?
对于该工程事件问题情况媒体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