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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民冒死举报内蒙古康巴什书记高志华的贪腐行为

时间:2017-04-17 11:40:02    来源:中国城事新闻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中国城事新闻网据华商论坛我是K哥网友实名举报:

  尊敬的自治区、市、区各级纪检委领导 各大新闻媒体: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管委会书记高志华,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经济问题,贪污受贿、官商勾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为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中的威望,现将检举人了解的高志华违纪、犯罪事实举报如下:被检举人:高志华,康巴什新区管委会书记高志华(原主任)

  一、被检举人高志华, 在2011年康巴什新区“园林绿化事业管理局”发标的“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森林公园续建(市政府北侧绿地道路及健身中心)项目地区道路系统及其附属设施以及老年活动中心及其周边附属设施的施工建设”(以下简称“森林公园续建工程”)工程中,涉嫌官商勾结、贪污腐败。 2011年3月,乌审旗包工头田云旗找到我,说他已经通过被检举人拿到了“森林公园续建工程”,希望与我合伙承建。 我于2011年4月进入“森林公园续建工程”工地投资并施工,此时田云旗与我在该工程中使用的公司名称为“陕西关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 而在2011年8月后,才见到中标单位“湖北洲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发包方于当年8月11日签订的中标施工合同,而此时工程早已施工多时,主体已接近封顶。其中未招标先施工的事实违规行为显而易见。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符合常理的事情,其中猫腻不言而喻。因为举报人亲眼看见田云旗携带100万现金,告诉举报人他要去送给高志华,酬谢以上事宜的达成 。有购买材料单具载明的日期与中标施工合同载明的日期证明未招标先施工的事实。同时请大家看看修建的是什么“管理用房”吧

  二、涉嫌劫持、打击举报人随着2012年工程完毕,检举人因工程款迟迟不能兑付,而多次找被检举人要账,高志华却一直推脱不管。无奈之下,我向被检举人邮寄了我准备向上级主管部门实名检举的检举材料,我的初衷是希望他把工程款给我。谁知此后,于2014年7月13日中午十二点左右,有四个不明身份的人(后来得知其中两人系田云旗亲戚),开辆无牌大众途观车将我连人带车从榆林榆阳区劫持到康巴什,交给了田云旗。田云旗要我写保证,证明我给管委会寄的材料是我胡编的,不是事实。这时我才知道应该是高志华授意田云旗把我劫持到康巴什的,因为我只给管委会高志华一个人寄过我要实名举报的材料,如果高志华不说,其他人不可能知道。如果过去我仅仅只是怀疑工程提前施工有问题,那么现在我就更加相信确实有问题。因为田云旗急切的要我写保证,(有我被迫写的保证书为证,落款有田云旗为见证人的签字和手印)这足以说明一切。高志华担心我的举报会给他带来不利,从而影响到他的仕途。此事充分证明了被检举人涉嫌授意绑架举报人,意图强制掩盖真相,打击举报人的犯罪的事实。

  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官商勾结2017年1月10日,我再次到康巴什管委会找被检举人要求解决我的欠款问题(此时我得知被检举人官运亨通,已升迁书记), 2014年涉嫌绑架我的其中两人和田云旗随后出现,并多次对我进行威胁,不让我去找被检举人高志华,并说再去就废了我。(有管委会大厅监控及公安出警记录为证)显而易见是高志华指使他们这么做的,因为我从来没有找过田云旗的任何麻烦,而每次田云旗与我发生冲突,都是因为我找高志华要求解决我的要账问题,田云旗来制止。很明显官商勾结,田云旗是高志华的打手,高志华为田云旗提供保护,二人有不可告人的利益勾结。另外我还得知,2011年修建的园林局办公楼也是没有经过招投标就指定由田云旗承建, 2010年田云期承建的园艺研究所也是由高志华指定田云旗修建的,其中一个工程用的还是陕西关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义修建。田云旗曾告诉我园艺研究所工程有高志华的暗股。可想而知二人的灰色利益链持续时间有多长。时至今日,因为被检举人高志华的贪婪、龌龊、欺上瞒下,同时也因为我的无知、妥协,使我现在债台高筑、妻离子散,无家可归,而高志华却步步高升,钱权双收,真正的应了“好人不长命,混蛋活千年”的老话儿。所以我决定不在沉默,同时也不愿在沉默了,我知道我的检举会带来高志华向我更疯狂、丑陋的报复,甚至很可能会赔上我的生命。但纵然如此,我还是决定实名检举,只为让正直的领导了解真相,不受蒙蔽;让百姓重见青天,有依有靠;让党内“毒瘤”得以清除,不在荼毒;让中国梦的党风党纪基石更加稳固,坚不可摧。

  四、我与2017年4月7日在华商论坛发布了:陕西农民实名检举内蒙古康巴什新区高志华的贪腐犯罪一文时,高志华便在我的反映材料发出不到两个小时之内就将论坛和微信删除的干干净净的。可见,高志华的内心是有多么的害怕和心虚,龌蹉的高志华作为内蒙古康巴什的主要领导。他可动用的社会资源比我这个普通小老百姓的资源有着天壤之别。他为什么屡次动用黑社会对我进行绑架和屏蔽我的发声。如果我的言论有捏造事实或诽谤他人的行为,高志华为什么不利用正常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呢?我本人冒死举报康巴什新区书记高志华的贪腐行为,高志华定会狗急跳墙、不择手段置我于死地。我本人现将生死度外不惜用生命的代价将高志华之流贪官暴露于阳光之下。综上,依据中纪委监察部规定,我实名举上述事项,请领导调查处理被举报人高志华违法、违纪行为,并维护我的权益,干预兑付我应得的工程余款400万元,同时保护检举人的人身安全。

  此致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纪检委

  检举人:陈小义

  地址: 榆林市榆阳镇人

  联系电话:15399306658

  2017年4月7日 2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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