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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粮集团董事长王玉作假账,谋取私利

时间:2017-11-02 10:40:08    来源: 黄山信息港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新粮集团董事长王玉作假账,谋取私利   我公司于2013年11月与故事粮油集团下属故事新粮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脂公司)签订了小洼槽土地开发租赁协议。当时油脂公司董事长由新粮集团董事长王玉成兼任(副厅职),王广学是副董事长,李毅为总经理,协议开发面积为五万亩,由我公司垫资开发,约定2014年年底开发完成。协议约定每亩土地租赁价为340元/亩,我公司承租十年,每年向油脂公司交纳土地租赁费1700万元,油脂公司收到我公司缴纳的土地租赁费后,再以支付工程款名义将此款返还给我公司,直到还完我公司的土地开发投资为止。  当准备签订协议时,该公司沈姓财务总监找到我公司负责人说经油脂公司董事会研究,希望将土地租赁费由340元/亩调整为306元/亩,将本应将2014年开发完成才收取的土地租赁费提前到2013年收取。理由是2013年公司亏损,希望我公司帮助,先缴纳1700万元,用于帮助油脂公司作为收人入账,填补2013年的亏损,因为双方是合作关系,我公司同意了,并于2013年12月缴纳了1700万元。油脂公司为我公司出具了收取1700万元土地租赁费的发票,并于2014年1月将此款以暂付工程款名义还给了我公司。我公司于2014年3月进行了小洼槽土地开发,实际开发面积仅有2.3万亩。到了2014年年底,油脂公司又向我公司索要1500万元的土地租赁费。我公司答复说开发面积仅为2.3万亩,为什么又要按5万亩缴纳土地租赁费,油脂公司答复说:2014年油脂公司仍旧亏损,希望我公司帮助,先缴纳,后再以工程款名义返还。根据双方协议,我公司2013年就已缴纳了1700万元,实际上相当于已经缴了3年的土地租赁费,如果再缴纳1520万元就缴纳了3220万元土地租赁费,本应在6年缴纳的土地租赁费,仅在不到一年内的时间缴完,导致我公司根本无法做账。因此我公司拒绝再替油脂公司做假收入。但油脂公司2013年用我公司名义倒账的1700万元仍挂在我公司的帐上。从2013年11月到2016年5月为止,我公司无法处理该笔账目,我公司只是替油脂公司做虚假收入,根本无任何利益收入,无法为油脂公司承担应由他们自己承担的责任。油脂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企业,作虚假收人掩盖亏损,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此事2015年11月我以向中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实名举报过,但新粮油脂公司只是随便敷衍调查了下,都没有从我这取证,恳请纪委能亲自去查查,看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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