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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农村商业银行伙同开发商欺骗农民工违规贷款

时间:2017-09-05 14:40:36    来源:人民视讯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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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农村商业银行伙同开发商欺骗农民工违规贷款 2017年8月28日,有网络媒体报道以《太康县农村商业银行伙同开发商欺骗农民工违规贷款》事件,内容为《太康县农村商业银行职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太康县高贤乡聚贤新区开发商(太康县励吾置业有限公司)徐某

太康县农村商业银行伙同开发商欺骗农民工违规贷款

2017年8月28日,有网络媒体报道以《太康县农村商业银行伙同开发商欺骗农民工违规贷款》事件,内容为《太康县农村商业银行职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太康县高贤乡聚贤新区开发商(太康县励吾置业有限公司)徐某,欺骗农民工套取银行资金一千多万元,致使农民工背负沉重的债务。》具体是怎么样的事情呢?我们看一下下面的网络报道。2017年7月26日,本网接到太康县农民工反映称,太康县农村商业银行职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太康县高贤乡聚贤新区开发商(太康县励吾置业有限公司)徐某,欺骗农民工套取银行资金一千多万元,致使农民工背负沉重的债务。希望媒体及相关主管部门监督查处此事,还他们一个公道。8月1日,本网工作人员赶赴太康县对受害农民工进行走访,了解到被贷款农民工近60人左右,每人贷款二十多万元不等,总金额一千多万元,此事涉及到太康县毛庄镇、符草楼乡、独塘乡、张集乡、马厂乡等多个乡镇的村民。据多名农民工反映,他们都是几年前在高贤乡建设聚贤新区时干活的民工,2016年1月份临近春节,由于向开发商徐某讨要拖欠的工钱,徐某声称银行有关系,需要贷款才能还工钱,后给农民工每人办理一套高贤乡聚贤新区的房产证,让他们签字,并且收了农民工的银行卡,说是做银行流水和还工资时使用。

太康县农村商业银行职员给每个农民工的银行卡流水改成符合贷款条件后,又带领农民工到太康县大街上随便找个门面房拍照,让农民工说是自己的生意经营场所,方便银行通过审核。农民工本以为贷款办好后就可以顺利拿到工钱,结果,等银行放款后才知道上了当,贷款全部打入了开发商徐某公司(太康县励吾置业有限公司)的账户。农民工们的房屋购买合同(骗取贷款用的虚假合同)、房产证、银行贷款协议、银行卡和一切办理贷款手续全压在了太康县农村商业银行,一分工钱没拿到,每个农民工又背负了20多万元的银行债务,并且,在农民工去其他银行办理业务时,查征信得知,自己的银行卡已逾期还款十几次,严重影响了他们的信用,令他们叫苦连天,说开发商徐某和银行这招玩的太绝了。2017年8月11日上午,本网工作人员到太康县农村商业银行了解情况,行长电话不接,短信也不回,下午在银行见到办公室主任李某并进行了沟通,李主任讲:“此事我会向行长汇报,你们回去等消息吧,下周给你们调查结果”。8月14日打电话问李主任调查情况,李主任答复周二就会有调查结果,8月15日周二,本网工作人员又到银行找到李主任,李主任讲:“调查组已成立,下乡逐步查实,决不姑息养奸,相信此事很快就会有结果”。

农民工翘首以待等着发放工资来养家糊口,并且要求尽快解决他们被欺骗的购房和贷款问题,若长期积压而不妥善解决,将造成群体上访事件,会给社会带来危害,也会给政府增加不必要的麻烦。《上述有录音、录像为证》时隔半个多月,截止发稿之日仍然没有见到银行回复的任何调查结果。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金融检察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紧紧围绕集聚金融风险、影响金融安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和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整治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查处那些兴风作浪的“金融大鳄”、搞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内鬼”,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形成有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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