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日起至8月29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表彰对象事迹在中央主要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宣传。8月22日至23日,人民日报刊发“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事迹”。国家公务员局官网和人民网等重点新闻网站同步刊登拟表彰对象事迹,中国长安网开设“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评选表彰”专题。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向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gzzbz2017@163.com ,biaozhang@mohrss.gov.cn
电话(传真):(010)83079265、83079366,84233475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14号中央综治办秘书室
邮编:100006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评选
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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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事迹将于8月23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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