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群众反映,本网工作人员联系到了赵姓当事人,据他介绍:他是做肥料生意,8月16日下午4点办左右,他开车去他客户那里做宣传,他在220省道正常行驶,走到220省道大郭乡中心幼儿园附近,交通局车辆突然从后面超车,然后打方向别他,他还没有反映过来交通局车辆就碰到他的车身上了,随后车辆失控掉进路边沟里面,车辆严重变形,交通局执法车辆碰到路边电线杆上,发生事故后,交通执法车驾驶人员脱掉衣服跑进玉米地消失了,后来有两人交通执法人员进医院治疗,目前他没有明显外伤,只是身上比较疼。

昨天事故发生后,他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后来事故科赶到现场,把情况问清楚以后,事故科认定为:故意撞他属于非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是执法部门,交通局也是执法部门,没有权利去管他们,应该让公安部门调查。后来再次拨打报警电话,派出所出警到现场,说是交通事故不归他们管,应该有交警部门管。后来再次拨打110电话,110告知他直接去找交通局协商处理。

事故发生后,赵姓当事人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一个部门处理这起事故,更让人不可理喻的是,在16日晚上交通局去了几十人想强行把出事车辆拖走,他害怕交通局把车辆拖走不承认,就强行阻拦没让拖走。
作为当地交通部门,事故发生后应该尽快查明原因,把事情妥善处理,但是临颍县交通局却是以回避的态度对待,不管不问,不知道是谁给他们了这么的底气?
8月17日上午,赵姓车主被逼无奈去当地信访局,信访局当时联系交通局局长,并承诺在下午5点之前跟他协商处理,但是下午6点时还没有见到交通局有任何处理事情的动静。
每当出现此类事故时,路政人员总是说因“执行公务”不幸出事,当他们勇往直前、横冲直撞、违法追车的时候,真是为了“秉公执法”吗?不,显而易见,他们如此“奋不顾身”,为的无非是罚款。
追车交通执法人员固然应该受到严惩,而对其行为放任自流、漠视不管的单位,难道不应该加大问责力度吗?如果路交通部门能加强人员法制建设,整顿工作纪律,或许追车荒唐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对于此事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