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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虞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志亮 是谁的保护伞?

时间:2017-07-05 11:40:01    来源: 邯郸沙圪瘩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王志军,又名王四,绰号四哥,系虞城县大同路上的“知名人物”,其哥哥王志亮系虞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四依仗其哥哥王志亮权势,插手民间经济纠纷,为非作歹,欺行霸市,一旦有人不从或提出反对意见,轻则恶言相加,重则大打出手,如有公安人员介入调查,其哥哥王志亮动其权势干预公安干警办案。

  1、 2015年,王四在虞城县郑集乡四前道村搞开发需征地,当地村民因补偿不满意,不同意征地,王四召集其同伙威胁、恐吓村民,其中三队村民、李爱红等人因不满被打。当地派出所介入后,经调查李爱红等人无过错,责任在王四,王四反而控告派出所并对李爱红等人采取强制措施,后经王志亮及公安局调解,此事不了了之。

  2、2015年,王四在虞城县营郭乡开发有房产,承诺给购买户安装空调,实际交付时并没有安装,为此,购买户不愿意给付下欠余款,后经不起王四等人纠缠,无奈之下付清了下欠房款。王四为此事怀恨在心,故意无事生非。当年秋天,王四召集其身边打手来到购房处,指认过购房者后,王四当场用酒瓶砸向孟凡平的儿子头部,随即身边打手开始对孟凡平的儿子大打出手,受害人被打伤。并打砸其他购房者的门,当地派出所出警到现场后,依然不停止其暴力行为,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当地村民对王四有个共同的称呼“南霸天”。据当地村民说,只要王四参与的暴力行为,当地无人敢过问制止,因为王四的哥哥王志亮是虞城县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受害人敢怒不敢言。

  3、 2016年 政府出资在大侯乡贝楼村建水厂,该项目系政府的扶贫工程。水厂建好后,水利局副局长吴柏杰将该水厂违规承包给其小舅子赵明军,及谢友乾、陶志杰。赵明军、谢友乾、陶志杰既是水利局员工,其中一人与王志亮是表兄关系,3人承包水厂后,借助王四及其同伙的黑恶团伙势力大肆收取村民水费,如有村民不同意,动辄辱骂、恐吓。(有视频为证)。

  4、 2017年5月12日下午,虞城县城郊乡受害人张新江,因其朋友王志军有经济纠纷,被王志军及其同伴暴打。双方到当地派出所后,王志军在派出所依然嚣张张狂,扬言到“我哥哥王志亮是检察院的副检察长,这次不咧死你,也得让你蹲死”。

  王四这样胆大妄为,只因王志亮在其间充当了保护伞。王志亮身为检察院领导,本应兼起法律监督人员的责任,而事实上,此人非但不履行职责,反而利用手中的权力包庇纵容其亲属违法乱纪,横行一方,已经丧失了一个共产党人的最基本素质,更不配担任法律监督机关领导。

  希望纪检部门能够针对此事介入调查,继续加大对黑恶犯罪尤其是“保护伞”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还群众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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