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经济台>正文

郑州高新区法院 此人欠钱不还 现被依法曝光

时间:2017-11-17 16:40:14    来源:郑州高新区法院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郑州高新区法院 此人欠钱不还 现被依法曝光

 

  被执行人:王建军

  公民身份证号:4101841984XXXX2578

  家庭住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三和寨415号

  尚欠金额:566957.26元

  基本案情:原告郭永轩与被告王建军,赵军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据(2016)豫0191民初7086号民事判决书判定, 被告王建军,赵军喜偿还原告郭永轩566957.26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义务,现被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作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

  执行依据文书:(2016)豫0191民初7086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郑州高新法院被执行人线索举报电话:0371-69522168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内容未经本网证实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