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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劳动保护应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

时间:2017-08-16 09:40:01    来源:检察日报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黎建飞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认为,高温劳动保护应当树立三个理念:

  首先,应当树立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理念。用人单位给多少高温津贴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不要因为高温下劳动导致劳动者中暑甚至引发疾病乃至死亡事件的发生,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遵守劳动安全和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是说给了钱就可以违反劳动法规让工人在高温下加班,工人也不是说拿了钱就必须去加班,因为这些都不利于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

  其次,应当树立防暑降温的理念。给了钱,把身体搞坏也不行,关键是有条件的单位要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没条件的单位要积极防暑,给工作场所安装风扇、空调,给劳动者发放防暑饮料、药品等。

  第三,应当树立灵活调整工作时间的理念。室外露天作业主要包括交警、建筑、快递、环卫等行业,有些必须在高温下工作,但有些也可以灵活调整工作时间,建筑、快递都可以缩短正午高温时段工作时间,延长早晚工作时间。

  “最根本的是要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黎建飞最后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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