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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卢氏:出租车主面临强制“被更名” 动了谁的奶酪?

时间:2017-06-28 10:40:06    来源:人民交通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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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市场渐热、出租车数量增多,由于全国出租车行业有着一致的“量管制”政策,常常出现出租车供不应求的情况,所以带有经营权的出租车在市场上的价格亦是水涨船高。近日,本网接到河南省卢氏县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反映,称他们的出租车今年7月份将达到报废年限,急需更新,由于多辆车况糟糕,他们于今年5月份主动更新了新的出租车,卢氏县运输有限公司做为被挂靠单位,不主动配合办理更新新手续,反而是百般推诿。在多次和卢氏县运输局长协商的情况下,卢氏县运输公司才同意为新出租车办理新的手续,但前提是需要每辆车交纳2万元及车必须过户到卢氏县运输公司的名下,否则不予办理新车上牌。这些车主称,车是自己花钱买的,当初签的协议就是更新车辆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但现在必须交2万元钱,还必须过户到公司名下,否则不给新车上牌。不更名,车就不能上牌,不能上路,那么,从特权法的角度来讲,如果真的更了名,我们这12辆出租车今后恐怕就不归我们自己所有了。卢氏县运输公司提出强制更名要求,引发了出租车主的强烈不满。这些出租车主希望本网关注此事,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早日将自己的新车上牌,早日投入营运,服务卢氏县的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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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群众举报真相,本网赶赴河南省卢氏县进行调查了解。和举报人取得联系后,本网看到了卢氏县运输有限公司旗下的12辆出租车,这些车辆车况都很糟糕,已经达到报废状态,如果上路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举报人邱先生说:“目前,卢氏县一共有出租车102辆,分两个公司,自己所在的卢氏县运输有限公司旗下一共12辆出租车,自己是其中一员,我们从2009年7月30日与卢氏县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签的联营协议,‘挂靠个体化模式’,出租车的经营权和车辆产权完全归我们出租车主,只是挂靠在卢氏县交通服务有限公司,除了日常的服务费,也没有其他支出,期限是到2017年7月30日。然而,情况在一年后发生了变化,原来的卢氏县交通服务有限位公司倒闭了,又出来一个交通局的二级机构,卢氏县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了,为了生存,我们12辆出租车主加入了卢氏县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队伍”。出租车主刘先生称:“当时自己花了十几万买了车,与他们签了联营协议,现在车也报废了,新车买回来了,却遭遇到卢氏县运输有限公司的强制‘被更名’,让自己想不通的是,车是自己花钱买的,怎么能过户到卢氏县运输有限公司的名下?如果他们用我们的车贷款,损失的是我们老百姓啊”!出租车主贺先生称:“自己从2009年7月份加入卢氏县运输公司至今,一年的服务费是3000元,但卢氏县运输公司却不我们出租车主提供发票,如果顾客要发票了,只能自己想办法从外购买,最后去卢氏县国税局反映才知道,卢氏县运输公司一直在逃税、漏税,我们一辆车服务费一年是3000元,12辆车一年的服务费是36000元,这8年的服务费,20多万元,不知道进了谁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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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先生称:“为了我们新车上牌,我们到三门峡市客运出反映,三门峡市给的结果是没有政策,卢氏县运输有限公司无依据收取我们一辆新车2万元,及新车必须过户到卢氏县运输有限公司。我们也了解三门峡市的陕县、渑池、义马等,人家的服务公司都是无偿为出租车主服务的,唯独我们卢氏县有关领导,利用我们想换新车为由,想发横财”。出租车主邱先生称:“自己经过来来回回打听,才知道卢氏县一共有90辆客车,每辆客车一年的服务费是3、4万元,最后我们打听,才知道卢氏县运输有限公司不具备出租车资质服务”。贺先生说道:“我们多次向卢氏县运输公司反映,王小波经理经常上班时间找不到人,好不容易找到他,他态度非常恶劣,要求我们出租车必须服从他们的政策,新车上牌2万元,车必须过户到卢氏县运输公司名下 ,否则不予办理。王小波经理让我们出租车主交的2万元给的理由是,卢氏县运输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困难,让我们赞助,他们拿着国家财政的钱,还让我们出租车主每辆车给他们拿这2万元”。出租车主毛先生说:“我们找到卢氏县运输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董旺,他总是以商量、开会等为由推诿,最后商量的结果是必须交钱,挂到公司名下 ,否则不予办理。最后放出狠话,我们现在就是拖你们,等到7月30日,再给你们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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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政府和公司,出租车主是弱势群体。而河南省卢氏县运输有限公司做为一个行政机关和一个二级机构运输公司,明明违法却仍要一意孤行,不依法、依规实施监管,而为了自己的利益,肆意收费,提出各种无理要求,是典型的不作为。究竟是谁赋予了卢氏县运输有限公司这么大的权力,谁又是幕后的保护伞?对此,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此无偿更名、变换出租车的产权人的做法已经严重侵犯了车主们的合法权益,是违法的。

  关于此事处理结果,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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