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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蔚县冀鑫煤矿涉嫌瞒报多起安全事故

时间:2017-06-27 15:40:14    来源:北京时间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有知情者举报,河北蔚县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冀鑫煤矿历年来公然瞒报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

  据悉,瞒报安全责任事故成了冀鑫煤矿的惯用手法,公然挑战国家安全生产条例因为瞒报事故“零容忍”精神,将重建形象的努力毁于一旦。

  据知情者反映,2017年4月15日晚上11点左右,冀鑫煤矿发生一起安全责任致人死亡事故,死者王建河,在矿上人们喜欢叫,小名二东河,现年28岁蔚县杨庄窠乡嘴子村人,事故是由于死者在井下开三轮车拉料时,由于后重前轻车头挑起碰顶致死,事故发生后,矿方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报告,而是将死者转移至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第二天又秘密转移到蔚县西合营镇某殡仪馆与家属私下协商赔偿,初步协定赔偿家属270万元私了,要求家属不能为死者办理丧葬,拉回去立即埋葬,以防相关监管单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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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河生前居住门牌号)

  经实地调查了解,记者在蔚县嘴子村村委会证实了王建河遭遇矿难的事实并查看了王建河户口详细信息。据说当时在村子里就炸开了锅,人们无不为年轻殒命而感到惋惜,家里的妻子、父母、儿子、哥哥、妹妹伤心欲绝。父亲王桂有,60多岁,母亲,吴学梅,53岁。哥哥,王东海,妻子,王晓霞(本乡王梁村人)在村里经营一家小卖部,最近大门紧锁,家里人都去西合营镇协商赔偿去了。

  据死者的工友王某介绍,本村在冀鑫煤矿上班的人有很多,他与王建河曾经一起上班,一起谈心,可以说既是工友又是形影不离的伙伴,常常下班后会在王建河家的小卖部几个人打会牌,善良的王建河便会挽留工友们一起喝酒谈心。王某回忆,事故发生当天,王建河开三轮车拉料,车厢里装有超重量的铁板,由于车轴与洞壁挂住,车厢的铁板向后倾斜导致尾重头轻,车头忽然挑起,王建河头部碰顶当场死亡。王某又称,冀鑫煤矿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上个月有两名砸伤腿的,都是一个组的,四五天前有一名砸伤腰的,每年都有三到五个事故。煤矿多年来一直存在违规生产,井下有一百多头骡子出煤,除骡子有病外,基本不上井,有检查的来了,矿上就用砖块水泥封起来,检查的一走,马上再拆开,王建河出事的地方就在东井巷道2层。面对一次次矿难的发生,井下的安全隐患重重,老王坦言,这一次真的让他感到无比的恐惧!(视频录音)

  这样的事情在冀鑫煤矿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据知情者反映,每年都有数起安全事故发生且被瞒报,也时有媒体对其进行过报道,但事故发生率仍然频繁,该怎么生产还怎么生产。2015年6月2日中午12点左右,河北省蔚县“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冀鑫煤矿”发生一起冒顶事故,矿工闫春民被当场掩埋,直到下午4点钟才被挖出,事故发生后矿方为掩人耳目,将死者尸体从北井拉出直接转移,并私下与死者家属进行交涉,最终以160万元的高额赔偿私了,瞒报此次事故,目前责任人仍逍遥法外。

  据了解,死者闫春民,陕西省安康市人,户籍所在地为安康市汉滨区茨沟镇王莽村二组人,现年37岁,身份证编码为(612401197****50215)来该矿半年左右就发生该事故,出事之前一直住在该矿矿工大院,家中妻子付梅芳现年35岁,有三个女儿,最小的才8岁。一起起的安全责任致人死亡事故,就这样在各监督部门的监管下被屡次成功瞒报了。

  蔚县煤炭局刘局长称:没有接到该事故上报情况,反映事故瞒报应该去煤监局,煤炭局只是发现事故瞒报以后对瞒报单位进行调查。

  显然,冀鑫煤矿不在安全生产上下功夫,却在瞒报事故上动脑筋。透过现象看本质,在巨大的利益链条下不排除有人以身试法,而以身试法者却能在光天化日下堂而皇之的生存,不得不令我们深思,建议当地职能部门严查严办,决不能让生产事故常态化成为某些不法盈利者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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