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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石佛沉沙池到底是谁在利用饮用水资源来挣钱?

时间:2017-06-02 09:40:07    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郑州市高新区石佛沉沙池一级水源保护区,按照相关法规,禁止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等污染活动。随着夏季的到来,作为一级饮用水源地的石佛沉沙池明明“禁止垂钓”,可每天还是有不少人在此垂钓,更有甚者,有人在此明码标价收取垂钓费,交上100元就可随便钓。6月30日,市民彭先生向本报反映此事。希望新闻媒体能够关注此事,了解了解到底是谁在利用饮用水资源来挣钱?

  30日10时许记者来到该水库,水库沿线多处立有警示牌子,牌子上写着:“请不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划船、捕鱼、野炊……”

  记者沿水库绕行发现,在水库北岸有多位垂钓者在此钓鱼。记者数了一下约有13人,一名中年男子透露,沉沙池多见鲤鱼,它们喝着黄河水,深受钓鱼者喜爱。平时垂钓者至少有二三十人,“今天过节人少,那边几个都是经常来的老伙计。”

  记者随意询问几位钓鱼者是否是谁都可以来此钓鱼,几位垂钓者均表示“可以”,但是要交“垂钓费”,“短杆每天100元,交上钱就能随便钓,长杆每小时50元,海竿800元 ,要是人多也可以讲讲价,优惠点儿。”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说。

  收费的到底是何人?男子称是“老尚”。“水库这些年都是由他管理(收费),人家来收费也合情合理。”男子表示。交了钱就能钓,水库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不管吗?水库上级部门也不过问吗?男子称水库工作人员会不定时巡查,“但他们一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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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

  (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

  (三)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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