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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谁该为非法拆迁买单

时间:2017-03-27 11:40:03    来源:中国发展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位于南阳市光武路附近,毗邻南阳市一中的宛城区仲景街道办陈朋社区周寨村,是当地人公认的黄金地段。

  周寨村头,一处用围墙圈起来空地,里边堆满了建筑垃圾,这种现状,维持了六年之久。以后,还将持续多长时间,无人能够说得清。

  而围绕这块长期闲置的空地,周寨村民甘金光和宛城区相关部门及仲景街道办事处纷争了六年。

  仲景街道办事处人大主任李向青解释:如果不是城市规划调整,这块地不会长期搁置。正因为长期搁置,才引起了甘金光的不断信访。

  甘金光说,自从2009年,房屋被拆,我就逐渐发现,拆迁里边的猫腻一串串。

  甘金光介绍,以建设农运会新闻中心的名义,私自扩大拆迁范围,以公益项目名义征收的土地转身一变,变成了城中村改造项目。

  “我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拆迁公告和拆迁许可证的颁布和发放都是违法的,拆迁公司没有拆迁资格证书”,甘金光激动中话语表达有点儿结舌,“我的房屋被拆六年多了,为什么用地单位和土地用途没有丝毫变化?”

  以建设新闻中心的名义实施的拆迁

  2017年2月26日,午后的春日阳光把人们招惹得个个发困。南阳市宛城区陈朋社区周寨村头,一处用围墙圈起来的偌大的空地上,堆起了庞大的建筑垃圾。村民见缝插针种植的蔬菜和瓦砾缝隙拱出的野草,已呈一片绿意。

  这里曾是甘金光的家,2009年,为配合第七届全国农运会在南阳市召开,甘金光的家被拆迁。

  提及第七届全国农运会在南阳市举办的事,当地干部说,那是一件上升到政治的大事。无论是干部和群众,都为农运会的召开,做出了巨大奉献。

  2009年11月24日,南阳市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向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发放了拆许字(09)第0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许可证显示:拆迁实施单位是南阳市民一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6日,南阳市拆迁安置办公室发布公告,根据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经有关部门批准,即日起,对第七届全国农运会新闻中心及全民健身广场区域进行拆迁改造。

  拆迁范围是:一中路西红线外60米以东,张衡东路以南,大屯路东红线外60米以西,光武路、健康路南红线60米以北。

  2009年12月11日,甘金光和南阳市民一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签署《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和宛城区仲景街道办事处《拆迁安置住房意向》。

  协议约定甘金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709.6平方米,补偿金738221元。按人均40平方米原地安置,平均价格每平方米810元,暂定为多层住宅,置换面积120平方米,人民币97200元。按18个月计算过渡费,每月每平方米3元,超期双倍支付。

  甘金光说:“我知道,新闻中心建设是一项公益项目,因公益项目建设而拆迁的房屋补偿标准,远远低于商业项目”。

  据甘金光匡算,仅此两项标准的差别,他的被拆迁房屋损失,折合成现金会高达500万元。

  “但如果是为公益项目,我毫无怨言。不然,我不会配合政府房屋拆迁协议”,甘金光说。

  甘金光的六年质疑

  按宛城区仲景街道办事处人大主任李向青的解释,甘金光之所以屡次上访和诉讼,是因为城市规划调整了,甘的原来房屋所在的土地迟迟没有建设而导致的。

 

  甘金光说:“拆迁后不久,我就发现了许多猫腻。六年多来,我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且,我的官司由县法院,到中院,又到高院”。

  甘金光说,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和《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八条之规定,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应提供实施拆迁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该有的,却没有,造成诸多拆迁户在懵懂中前行,这也正是他后来的质疑越来越多的原因。

  甘金光提供了2010年1月1日、2014年9月26日南阳晚报《第七届全国农运会新闻中心奠基》和《第五批房地产项目集中处置结果公布》新闻报道两篇,以及2009年12月7日南阳新闻网—书记市长留言板等纸质材料。甘金光说,这些证明,他的房屋被拆,并非建设农运会新闻中心,而是打着公益项目旗号,私自扩大拆迁范围,迟迟开不了工的城中村改造项目。

  和上述相佐证的是,2016年9月5日,宛城区国土资源局呈报宛城区政府的《关于甘金光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说明》。甘说,这份情况说明佐证,他的被拆房屋所在地,未在宛城区国土局办理农地转用土地征收等相关用地审批手续,原用地单位和土地用途未发生变化。甘解释,也就是说,他的房屋被拆六年之久,房屋所在的土地依然在他的名下。

  “征收于法无据,拆迁更是于法无凭”甘金光熟练地翻找出几份资料。

  南阳市拆迁安置办公室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上,指定的拆迁实施单位是南阳市民一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而甘出示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甘金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回复,未向该公司颁发过《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书》,按照《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实施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责令立即停止拆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没有履行土地变更手续,拆迁安置协议说明是为了农运会新闻中心建设,另若干个公示文件又表明是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过程中,又委托了没有拆迁资格的拆迁公司实施拆迁,如今依然是位于黄金地段的垃圾场。对于上述质疑,

  仲景街道办人大主任陈向青回应,为筹办农运会,南阳城市建设遗留问题很多,为此,市政府、区政府都成立了解决遗留问题的相关机构。

  陈主任解释,办事处协助拆迁的依据是南阳市人民政府宛政(2009)88号文件。甘金光反映的问题,办事处一直在想办法解决,但以办事处的职权,解决起来困难重重。

  记者当即质疑南阳市政府88号文件的合法性,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准权限只能是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作为地级市的南阳市政府根本无权批准甘金黄的农用地转用手续。

  对此,仲景街道办事处法务顾问、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阴连军认为,有时候,有些事情,单凭区政府、街道办事处职权,无法解决。甘金光和仲景街道办经历了多场诉讼,但实质问题并没有解决。

  是维稳?还是督办?

  进入三月,全国两会在北京召开。

  2月27日,李向青主任和宛城区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均向记者表示,甘金光拆迁安置事宜是区长督办案件,当天上午,区委区政府专门召开了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甘金光拆迁的后遗症事宜。28日,记者向区委有关部门询问联席会议结果。被告知尚不清楚。

  值得一提的是,27日上午,记者到仲景街道办接洽采访事宜时,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办事处书记、主任都到区里边参加维稳工作会议了。

  在随后有关部门的回复中,记者看到的内容都是领导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处理的虚词空话,不见一句如何处理的务实的内容。

  对于南阳市宛城区甘金光房子被违规拆迁的后遗症处理问题记者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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