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8日,泌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2017年9月20日,泌阳县高店乡和岗村委韩刘庄村民韩某礼在本庄西地将自家种的杨树非法砍伐。
警情就是命令。泌阳县森林公安局立指令民警刘新民、郑金锋查办此案。为速破此案,办案民警刘新民、郑金锋冒着风雨,不顾疲劳,遂赶到了高店乡和岗村委韩刘庄案发现场,经过走访调查、缜密侦察、现场勘验,短短一天内,查清了此案。
经查实,2017年9月20日,泌阳县高店乡和岗村委韩刘庄村民韩某礼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其种植在本庄西地内的杨树砍伐,经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现场鉴定,该处被采伐杨树共计85棵,蓄积为28.3438立方米。铁证如山,韩某礼对自己滥伐林木的事实供认不讳。
2017年9月29日,泌阳县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5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对泌阳县高店乡和岗村委韩刘庄村民韩某礼滥伐林木案依法立案。目前,此滥伐林木犯罪嫌疑人韩某礼已被提请逮捕。(尹培义、邱永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