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2016年12月,华硕精瓷全资子公司上海华硕与第星公司签订增资协议,第星公司以其厂房向上海华硕增资,认缴3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占上海华硕注册资本32.26%。上海华硕已于2017 年1月在上海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据了解,华硕精瓷2015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2287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50%,按规定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然而,华硕精瓷上述交易未履行重大资产重组审议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违规。
股转公司认为,华硕精瓷董事会秘书蔡晓冉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按规定对华硕精瓷及蔡晓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