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颍川实验小学二年级的家长近日向我们反映称:颍川实验小学自开学来,学校不断统一向学生布置牛奶240元、保险50元,并推荐购买同步练习、多种课外教辅资料等。学校老师还指定学生去校附近的“天星书店”(位置:11街往南走到头的第一个路口,距校门口约200米左右。)买优+课堂,智能训练,周周微测试,字词句等教辅资料。一、二年级的学生开学交了50多元已买了教辅资料,三年级到六年级所收的教辅资料费也比较高。年级不同,所收费项目也不尽相同。但让家长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还要在校外定点书店买那么多资料。一、二年级本是认字阶段,书包内却装满了多种不同的资料,这不仅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还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据知情人透漏,这些项目的老板都给学校校长不少的回扣,所以学生的书包才装了各种良莠不齐的资料。家长还反映,该校的在职教师还利用自己在校任职的优势,在校外办辅导班,或是与校外的托教部联合办。现在义务教育,不收费却比收费更可怕。作为家长,很是苦恼,也很是无奈。国家三令五申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情况。但是学校和老师置若罔闻,不知这中间存有什么样的隐情?
事情是否如家长所反映的呢?为进一步落实事情的真实情况,我们来到颍川实验小学,经调查部分学生和家长,一、二年级的学生在校买同步练习需要交给学校50多元,三年级要60多元,年级不同,所收费用也不尽相同。二年级有些家长告诉我们,这些资料买完后,老师还让去校附近的定点书店买其它资料。据我们查看二年级学生的书包,书包内确实有3种以上教辅资料。科目也正如家长所反映的。据学生和家长讲,这些资料有老师发的,有老师让在定点书店买的。对老师办托教和辅导班的问题,也确实存在。顺着家长指定11街的方向,我们以买资料的身份查看了“天星书店”。但学生的资料都是在规定时间内定量销售,没有多余的。
国家七部委及省教育厅明文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及多收费。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办班,严禁学校向学生代收商业保险。如有发现,一律按乱收费查处!对此收费问题,该校的校长李长立又是如何看待的?
后经电话联系李长立,李长立称自己有事不在学校,经电话我们把大概情况向李长立说明,对此,李长立表示:他们已全部清查过,学校没有向学生卖资料的现象,学校也不允许老师向学生推荐资料,他们哪也没有什么“天星书店”,同步练习和教育辅助读物确实是学校发的,99%买的都有,因为这是河南省唯一一套教育辅助读物。一、二年级也的确收费50多元,并称其它年级则更多。这也有相关规定,我们要求与李长立见面,看一下相关文件,及去教室查看一下学生书包资料的情况,李长立称关于此事没必要见面。随后把1至6年级的教辅读物情况公布在校门口就行了。并称自己没有什么条文,你们想看可以去教体局,或是省教育厅去看。随后,便挂断了电话。李长立这样的回答是否可以给家长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否真的不知有“天星书店”?又是否符合乎国家的有关规定?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发改委和省政府纠风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并且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评议的教辅材料时特别强调小学一二年级不评议推荐任何学科。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我省将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小学一、二年级本是认字,培养学习兴趣的阶段,如此多的教辅资料是否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及家长的经济负担?作为中心校,对此问题又是如何看待的?
为进一步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我们来到了颍川中心校,在校长朱胜利办公室,办公室有2位同志正在谈话,我们问哪位是朱校长,其中一位自称姓朱的人员称,我姓朱,但不是朱校长,朱校长在2楼,但二楼工作人员称朱胜利在一楼,我们再次来到朱胜利办公室,前后不到2分钟时间,却不见刚才自称姓朱的同志和与他谈话的同志。办公室其它同志说,朱胜利刚走了,对于其它的都不敢多说什么,也好像有所顾虑。令我们想不明白的是这两位在朱胜利办公室的神秘人物究竟是谁?这中间究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情?该校所向学生推荐的这些项目,中心校是否知情?这中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此事态的进展,禹州市教体局长陈凯民又是如何看待的?我们会继续关注!
相关链接
河南省于2014年对教育乱收费现象进行专项治理,通过河南省纠风办进行明察暗访,如果发现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乱收费问题的,除坚决清退违规收费外,对公办学校校(园)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对民办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的,将问责行政主管领导和政府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