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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财经支行与河南新亚华汽车限公司恶意串通损害贷

时间:2017-05-09 10:40:08    来源:天涯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2013年5月14日,王先生因生意往来需要周转资金,通过河南新亚华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的介绍并作为担保人,把于2013年3月21日全款买的宝马全进口X6越野车抵押到郑州银行财经支行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为498000元,贷款期限为三年。同时王先生将车辆登记证书、购车发票、购置税发票的原件及车钥匙作为抵押物放在郑州银行财经支行。办理贷款的同时河南新亚华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向王先生索要49800元作为车辆贷款的保证金,并出具收据。
  2016年6月王先生按照合同约定结清了相关贷款,但是,河南新亚华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却拒绝退还保证金49800元。王先生又向郑州银行财经支行要求归还车辆登记证书、购车发票、购置税发票的原件及车钥匙,却被告知以上抵押物在河南新亚华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王先生多次前往河南新亚华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沟通,均遭拒绝,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想把抵押物拿回去必须再交3800元的管理费。
  郑州银行财经支行作为河南新亚华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的幕后盾牌,并与河南新亚华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恶意串通损害贷款人的合法权益,两单位明知车辆登记证书等抵押物对王先生解押车辆至关重要,还故意串通以收取管理费的名义拒不退还抵押物及保证金,既违反了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又极大损害了王先生的合法权益。
  郑州银行财经支行明知河南新亚华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贷款担保人在贷款中索要保证金并不予退还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行为,还作为保护屏障与其一起完成多起贷款行为,这显然一种欺诈行为。同时王先生也希望寻找通过河南新亚华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财经支行办理贷款业务与其有相同经历的客户,一并集思广益,共同维权。
  王先生联系方式:13103850265。
  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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