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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某站集体收“黑钱” 河南交通执法改革蒙羞

时间:2017-05-05 12:41:23    来源:公民微事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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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改革后,治理超载超限越治越超、运政执法、交通执法争先单独上路,混乱搞“创收”。在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张琼又多次建议,应该“将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入刑”

  专家评析:治理超载不能过于依赖刑法

  3月14日,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亚平接受采访时表示,解决货车超载,应从制度上解决货车司机的运输成本和收益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行政违法的查处率,而不是过于依赖刑法。他认为,将货车超载行为入刑,无疑有利于减少货车超载行为,有利于保护社会安全,但必要性不大。

  对此,张亚平说了自己的四点理由。第一,货车超载有很多原因,主要是利益驱动。很多情况下,如果不超载货车司机就不能获利,不解决货车司机的运输成本和收益问题,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超载问题。第二,交通违法行为很多,有不少违法行为的危险性甚至高于货车超载,例如闯红灯、高速路逆行、无证驾驶等。如果货车超载入刑,那么这些行为也应当入刑,这势必会导致危险驾驶罪的处罚范围过宽。第三,危险驾驶罪惩罚范围过宽,会导致行政执法的虚无,加大警察的工作压力。办理一件刑事案件的工作量远高于行政案件,尤其是交通违法行为,基本可以现场执法,一旦上升为犯罪,就会大量增加工作量。这样就可能导致选择性执行,碰到谁谁倒霉,违背刑事司法的公平原则。第四,刑法范围过宽还会导致其他很多现实问题,例如违法犯罪人员的前科问题,司法资源浪费问题等。

  因此,张亚平认为,解决货车超载问题,需要相关管理部门集纳智慧、健全机制,让货车司机和运输企业,完成从不敢超载、不愿超载到不能超载、不想超载的华丽转身。

  偃师高龙站不满现状集体收“黑钱”改善好生活

  2017年3月8日,偃师高龙超限站共计10人,除一名“三八节”休息,当天值班9人。上午11点左右,值班执法人员分别2次收取200元现金放行超限车多辆。收到的“黑钱”汇报给领导。后经领导同意,将收到的“黑钱”400元在偃师市农贸市场买里羊肉、在大张超市采购了凉菜和烧烤用的调料等、另购白酒一箱。当晚,在偃师市首阳山镇白村河滩苗圃中烧烤聚集“美餐”,剩余一瓶酒一执法人员带回家中。

  遭举报 后,纪委查证属实却“罚酒三杯,下不为例”、“名惩暗保”的老套路式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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