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经济台>正文

天安财险大连分公司拒绝承保 被保监局罚款5万元

时间:2017-04-19 09:40:01    来源:和讯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天安财险大连公司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

  天安财险大连公司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

  和讯网消息 4月18日,大连保监局发布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天安财险大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胡熙斐。营业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A4区45号。

  大连保监局表示,经查,天安财险大连分公司于2016年在梁某投保摩托车交强险时存在拖延、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修订)第十条的规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修订)第三十八条。大连保监局决定,对天安财险大连分公司罚款5万元。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内容未经本网证实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