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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投诉固始县政府招商坑商

时间:2017-04-17 14:40:00    来源:中国新闻日报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中国新闻日报网接网友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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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各位代表:

  我叫谢春祥,是一个有着53年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退休前是固始县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门诊部主任,是一个有十六年军龄的转业军医,我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向大会汇报一下我在2004年购买经营丰港乡卫生院的前后经过,其中遭遇到的种种不公平待遇,请大家看一看,能代表全县老百姓给予公正的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在2004年国家刚开始实行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当时的桥沟乡卫生院(现丰港乡卫生院)因负债倒闭,卫生院的楼房被人民法院查封,卫生院先后关门长达12年之久,没有乡卫生院,就无法开展农村合作医疗项目,原桥沟乡党委政府(现丰港乡政府)先后采取种种措施,均未能恢复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乡党委政府听说我即将退休,以桥沟集乡是我的家乡为理由,先后五次找到了我家,动员力邀我出面将乡卫生院恢复起来。我是个共产党员,听党的话是我的原则,我也有心在退休之后为家乡办点实事,就服从了当地党委的要求。经过我和乡政府多次协商签订了购买乡卫生院的合同,后来桥沟乡、丰港乡合并成一个乡,新的丰港乡政府根据当时全乡卫生条件承认原桥沟集乡政府同我签订的合同,并又签订了补充协议,于是我变卖了家产,从银行贷款,找亲友借款找外资投入合股成立了丰港乡股份有限责任医院,恢复了丰港卫生院的工作,先后补交了原卫生院34名职工及10名退休人员,1名遗孀的三险及抚恤金,共用了53万元;回购了被法院查封的卫生院楼房共用了43万元。逐步偿还了原卫生院以前所欠的110多万元外债(目前还有少部分尚未还清),并购置了救护车、B超、心电图、脑电图、几十台电脑,以及办公室等设备,修缮房屋及卫生院院墙和卫生院前后通道共计投入了170余万元。全部安排了合并后的两个卫生院的34名职工工作,十三年来先后投资500余万元才把丰港卫生院办成目前这个的样子,使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能够在丰港乡贯彻落实下去,全乡老百姓身体健康得到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全乡从领导到群众无不拍手称赞。都说我为家乡办了一件大好事。

  2011年,固始县政府出台了回购乡卫生院的政策,我们也是十分赞成和拥护的,但因丰港乡卫生院的特殊原因,县政府不承认原桥沟乡卫生院以前所欠下的外债,所以评估的价格与我们的实际投资差别太大。在2014年4月最后一次座谈会时,政府最高出资为196万元,而我们的实际投资为500多万元,最终未能达成回购协议,我们只好继续经营,也正因为卫生院没有回收为国有的原因,我们的苦难开始了。首先表现为:本该正常年检、变更法人资格证及组织代码证不给我们变更和年检,为此我们找到分管卫生工作的汪副县长,汪县长也批示给予办理,但下级单位一直不给办理。本该每年一次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检校验,以我们是民营卫生院为理由,不给年检,停止了丰港卫生院正常营业,并要求我们重新申办民营医院。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迫于压力,在2015年3月就开始准备各方面材料,又投入了100多万元,在2015年6月经专家评审组初审通过,正当我们继续申办完善的时候,在2015年8月3日中午11点突然接到县合管办领导的电话通知,说他接到卫生局的通知,以我们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理由,第二次又停止了我们和县政府签订的农村合作医疗经营合同。突如其来的变故,我们丝毫没有准备,当时在卫生院住院治疗的病人还有23名没法继续治疗、没法办理出院手续。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多次哀求上级领导,才于8月5日中午11点至12点给我们开通了1个小时的系统,上述病人才得以办理了出院,我们根据病人的实际需要,卫生院自己出资安排车辆把病人转到其它医院,这几天的治疗费用又被合管办粗暴的给扣除了,是我们卫生院出资给病人兑现了合作医疗报销。先后共用了10多万元,为维护好全卫生院职工情绪,医疗队伍不被解散,在没有任何业务收入的情况下,我们给全院职工照发保底工资,要求大家继续坚守岗位,把公共卫生、防疫工作继续做好。在9月15日卫计委突然在没有一间房屋、没有一个执业医师在没有医疗设备情况下租房子另外又成立了一个丰港乡公共卫生院,将我们从政府购买的公共卫生服务、防疫工作的合同,粗暴的抢走,因此我们所有的业务都没法开展了。每天都有很多的群众来卫生院询问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给他们看病,我们都无言以对,深感内疚。原来我找的外商看到情况不对就抽走了他们的全部投资200万元,为了卫生院不关门我们只好咬紧牙关,按照卫计委的要求,申办了丰港医院的民营医院,我们又出资重新安装系统,于2015年6月2日重新开门诊疗,从通知我停业到允许我们开业前后长达一年左右的时间,我们库存的药品基本过期,需要重新购进,很多的医疗设备因长期的闲置,都已老化出故障,需要全面更新。为此我们被人为的花费近肆拾万元从新投资,这笔账应该怎么算,我听党的话一个老人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才使得家乡的父老病有所医,可以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我本着舍小家顾大家的思想,对以前的种种不共平的待遇不予计较,艰苦地撑着,一直坚持了13年。几个月前突然从当地群众口中得知,乡里正在建一所新的卫生院,我马上去看,看到确实已经正在建设之中,而且还听说国家先期投入项目资金910万元用于基础建设,后期还会投入全部的医疗设备等,这确实让人想不通。我立即到乡政府找领导询问,他们否认新建卫生院,说根本没这回事,我们又到县卫计委才得到明确答复,说是在建卫生院。为此,我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

  第一,丰港乡政府、县卫计委,在明明知道我们和乡政府签订了购买丰港卫生院合同的情况下,为什么毁约?是谁给的权利?你们办卫生院,为什么不早办,让我投资了500多万元,经营了13年才办?明知道我是积极要求把卫生院交给国家的,为什么不给一点协商和通知?你们手中有权,就可以置国法于不顾,欺上瞒下,为所欲为了吗?2004年当地党委动员我回家乡回复卫生院,实际是给我设立了一个圈套让我往里钻,让我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现在有口难言。现在你们把一个现有完整的卫生院,把一个从人员到设备各科医疗技术都十分齐全的现有卫生院不用,又花费国家大量资金另立名称重新成立了一个卫生院,而且什么都没有到现在快两年了,你们安排的近二十人,都干了些什么工作?有一个病人来看病吗?这不是明显的在浪费国家的人力和财力吗?

  第二,我们申办民营丰港医院是在老院的基础上,只是变更一个名称,基础设施什么都很完备,却拖着一年多才办下来,致使全乡7万多群众在长达一年时间内,有病无医,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我们多次到乡里、委里哀求说明我们的艰苦,他们却置之不理,他们学的是哪三个代表?他们手中有权,可以在什么设备、人员、房屋都没有的情况下,将各种证件办齐,并将丰港乡中心乡卫生院招牌高高挂起,国家卫生部明文规定一个中心乡卫生院要有一名副主任医师,两名主治医师,五位执业医师,五名执业护士,他们都不具备,为什么给他批准了?我还要问:一个几万人的乡能要两个卫生院吗?

  第三,当时在回购卫生院座谈时以及在乡里、委里汇报工作的时候,我们都明确表示我们投入的资本用到什么地方,10多年的账一时是找不全的。我们是支持党和国家政策的,我们多亏一点资金也是可以的,我们自己找了一家评估公司对卫生院现有资产在不计算原桥沟乡卫生院以前所欠的110多万外债的情况下进行了重新评估,评估价值为304万元,如若可以收回,我们再亏一些都是可以的。为什么都是不行的?而他们却要花费国家财政1000多万元,从新建一所卫生院?这不是重复建设,故意制造浪费吗?这里面到底有什么原因,我百思不得其解。

  第四,你们成立了新卫生院为什么还扣押着我们2015年1—9月份的公共卫生服务专款,我们去讨要,新调来的院长说:“我们没钱,我接任的时候,前任院长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就让医院欠下60多万元的债务。”这就是你们的新卫生院应该做的吗?

  第五,不知我们在2004年和乡政府签订的购买合同符合不符合国家法律?有没有法律效力?为此我们到县法院咨询,他们明确告诉我们政府这样做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中央再三强调的是政策的连续性,保护公民的合法投资权利,但我们看到的却是,需用我们的时候,上门邀请并大力支持,不用我们的时候就一脚踢开,百般刁难,没有丝毫信用可言,这和党的政策是背道而驰的,(以下我把2004年和乡政府签订的合同和丰港乡签订的补充协议附在后面),敬请各位代表看一看,他们遵守了哪一条?哪一项?

  但我还是坚信人间正道是沧桑,我是党培养出来的,我相信我们英明、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人民代表大会会体谅人民的。站在人民对立面的还是一小部分人。以上我所叙述的字字句句属实,我对我所说的话的每句话完全负责,如有半句虚假敬请请全县人民调查。我今年71岁了,因为丰港卫生院的事情,目前还欠银行200多万元的外债,身体大不如前,走路都需要别人扶着,可能就会含恨不久于人世……

  我要求国家的钱不能浪费,党的政策要连贯起来,保证引进为民办事的外资和内资投资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不受侵害。我是一个合法的公民,在万般无奈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向固始县人民代表大会高声发出呼救,让全县人民公论作出公正评价。最后顺颂各位代表安好,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致此

  敬礼!

  投诉人:谢春祥

  电 话:13903977165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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