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运城分局:
我叫刘国锋,山西运城夏县裴介镇元村人,现实名举报夏县农村信用社庙前社主任柴永健和信贷员李文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规用我的身份证和相关资料通过信用社发放贷款19万元,且已发生逾期,对我的名誉和生活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征信里显示名下贷款,2017年1月23日贷款19万
2.贷款保证人:名字赵有佳、我不认识
3.违规授权,贷款审批环节.虚假,(我本人没有到庙前信用社办理,发放贷款,我没有签字,录指纹,敢问信用社上级怎么把钱打入我卡,贷出现金我也没有拿到。)
4.贷款机构负责人,李文强把我的现代越野偷偷卖掉,谁给你权利。
二、本人基本情况
1.离婚,且本人和前妻均未到场,我前妻不知情,也没有签过字!
2.自己多次联系信用社领导,均未得到答复和处理意见。
3.本人在近两个月贷款申诉的过程中花费巨大,身心俱疲,夜不能寐,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经营生意的运转。
以上为本人举报的内容,愿意积极配合银监分局和信用联社调查此事,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合理解决此事,并恢复我的征信记录。
刘国锋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