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祥利接受组织审查
经河南省委批准,平顶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祥利(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南阳市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南阳市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新野县上港乡魏庙村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费用问题。2015年6月,魏庙村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过程中,以捐资名义向10户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共计5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16年3月29日,上港乡纪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魏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志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纪资金。
2.唐河县古城乡姚老庄村截留侵占低保款问题。2009年至2014年,姚老庄村以村民姚某等4人的名义申报低保款19310.4元,最终仅向姚某等4人发放5114元,村集体截留挪用5320元,村会计姚金留侵占8876.4元。2016年6月22日,古城乡纪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姚老庄村党支部书记白元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姚金留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责令退还违纪资金。
3.桐柏县吴城镇陈庄村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1年5月,陈庄村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过程中,经村“两委”班子研究,共截留18户危房改造户14600元,用于村务开支。2016年2月24日,吴城镇纪委给予陈庄村党支部书记陈国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陈庄村党支部委员马明粉,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杨平均,村委委员彭大文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纪资金。
4.方城县二郎庙镇陈堰村党支部原书记惠建春骗取粮食补贴款、低保款等问题。2007年至2015年,惠建春以其妻子、儿子和本人的名义虚报耕地面积,骗取粮食补贴款10263.38元;2010年3月,惠建春将其妻子申报为低保对象,违规领取低保款6927.8元;2012年4月,惠建春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2户村民上报为危房改造户,以致2户村民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5300元。2016年6月16日,方城县纪委给予惠建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违纪资金。(南阳市纪委)
濮阳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濮阳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清丰县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魏彦生违规使用超标准公务用车问题。魏彦生任清丰县质监局局长期间,以每年7.2万元的价格租赁某企业2.4L排气量的别克小轿车一辆,共租赁3年,费用共计21.6万元。其行为违反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相关规定。2017年1月,清丰县纪委给予魏彦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南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言飞(主管县环卫所工作)违规购买公务用车等问题。2016年5月,经南乐县执法局党组商议决定,批准县环卫所购买面包车一辆。王言飞私自安排环卫所会计违规购买荣威轿车一辆,入户在县环卫所副所长袁某个人名下,供其办公使用,王言飞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少平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王言飞、崔少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1月,南乐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王言飞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崔少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范县工商质监管理局副主任科员郭公灵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10月12日,郭公灵为其儿子操办婚礼期间,通知并宴请亲属以外人员,违规收受礼金14300元;2016年1月29日,郭公灵为其母亲操办丧葬事宜期间,通知亲属以外人员参加,违规收受礼金3200元。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2月,范县纪委给予郭公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4.台前县侯庙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季广涛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2月1日,季广涛与卫生院副院长季广爱商议后,向该院3名医生每人发放2000元购物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16年12月,台前县纪委给予季广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季广爱进行诫勉谈话,并收缴违纪资金。(濮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