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2日上午,本报接到河南省汝南县宿鸭湖街道群众打来的热线电话反映称,汝南县境内正在进行G328国道升级改造,凡是妨碍修路的都需要拆迁,但是对于房屋赔偿方面,有关部门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给予具体书面证明,令众多拆迁户不解:既然依法拆迁,应该有文件政策,为什么不公开不让群众知道呢?
12日上午,本报来到李先生所居住的汝南县宿鸭湖办事处孙屯村。李先生告诉本报,他家的房子妨碍修路,赔偿还没有谈好,但是房子已经拆了。对于拆迁赔偿的文件,始终没有见到。
据了解,没有见到拆迁赔偿文件的还不止李先生一家,另外一村民的房屋也在拆迁之列,拆迁的时候宿鸭湖办事处告诉他每平方按800元赔偿,每人给40平米的安置房,40平米的安置房要多少钱一平米,也没人告诉他。这他估算了一下,他一家的赔偿费用将来还不够买房装修。
本报来到李先生紧邻孙屯村委西侧原来的超市门口,发现房子已经被拆了。
修路拆迁,因该是提前公示、提前安置。本报来到宿鸭湖街道办。街道办廖主任告诉本报,对于修路赔偿款的问题,他们都是严格按照统一的赔偿标准来的,这个标准就是驻马店市的文件,县里有没有文件,廖主任只是含糊的回答。经本报再三要求,廖主任始终没有提供相关赔偿标准的文件,并说拆迁时拆迁办统一进行的,具体情况拆迁办知道。
李先生告诉本报,前几天办事处拆迁小组给他了一份文件,本报发现文件是“驻政办(2016)140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内容是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补充意见,文件针对的是驿城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以及市直相关单位,文件中并没有针对关于汝南县的征地拆迁标准,文件后文处并没有加盖任何公章。
孙屯村群众告诉本报,修路需要拆迁,当地村民肯定支持,可是关于国家的拆迁补偿的相关文件没有一个明确的公示。“村民不解想多问一点,办事处领导就很不耐烦。所以群众质疑,老百姓没有知情权吗?对于赔偿标准,孙屯村所有拆迁户都是按照一个标准赔偿的吗?没有人知道,他们得到的只是领导口头告诉自己的标准,连挨门邻居的都不知道,真是让人费解。”一知情人说。
据悉,关于征地拆迁如何做到信息公开,国家明确表示,各地方要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在批准房屋征收前,要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法定程序,使群众全面了解项目情况,充分行使参与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要以适当的形式,向当事人公开。
汝南县宿鸭湖办事处如此的工作方式让群众难以理解,被拆迁的村民们只想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
针对此事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