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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东新区祭城路办事处崔庄村干部:贪污侵占集体财产

时间:2017-02-24 17:40:06    来源:大河论坛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记者接到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路办事处崔庄村的村民(原金水区祭城乡崔庄村)投诉:我们村村委会主任崔小五和前党支部书记康双德(已判缓刑由其弟康黑丑出面)相互勾结,侵吞集体财产,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利益!

  采访中,村民介绍:崔小五 、康双德之所以敢胡作非为,是因其“上”有一批靠山,“下”有一帮帮手,淫威之下村民敢怒不敢言。但是,2011年2月28,我村村民崔保仁等五人代表崔庄村1233名村民,再次斗胆到祭城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反映崔小五的问题。办事处派出工作组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将崔小五一直捂得严严实实的安置房等情况向村民公开了,使村民更加看清了崔小五的面目,更加知晓了崔小五的丑行。

  肆无忌惮侵吞集体财产

  2009年11月,崔庄村建两栋安置房并决定1951名村民每人集资分配住宅房20平方米,建筑成本价每平方米1800元。崔小五为了达到对外出售14486.5平方米商业房的目的,故意拖延时间,直到2010年5月26才召开村两委会,以偿还村民每人所欠的16000元安置回迁费为理由,按每平方米4800元的价格对外出售1-3层门面房。会议上有党员提出将门面房直接分配给村民或由村民自主购买,崔小五说,如果村民购买则必须整体购买,购房款一次性付清。崔小五这种整体购买、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做法,其实质剥夺了村民的优先购买权。据办事处调查后证实崔庄村委至今未向办事处上交每人16000元的安置回迁费,崔小五以此为理由迫不及待对外出售门面房是在说谎,是崔小五为侵占村民集体财产编造理由。

  更为恶劣的是,崔小五为了达到非法侵占集体财产的目的,在2010年5月26日至8月11日四次讨论出售门面房的会议上,故意隐瞒两栋安置房的真实面积,欺骗了参加会议的党员和村干部,经办事处调查后才知道安置房的真实面积。崔小五为什么要刻意掩盖安置房的真实面积呢?算一算账就清楚了:两栋安置房的住宅面积是71952平方米,按每位村民分配20平方米后(1951人X20=39020平方米)还剩余32932平方米;如以每平方米4500元价格出售,可得款1.4819亿元,减去建筑成本9487万元(剩余住宅面积32932平方米,门面面积14486.5平方米,地下室5289平方米,合计52707.5平方米,乘建筑成本每平方米1800元),减去村民应交安置回迁费2899万元,收支相抵还余2433万元(1.4819亿元-9487万元-2899万元=2433万元)。这样不仅足以支付建筑成本和偿还村民所欠债务,还可无偿分配给每位村民7.24平方米门面并没有结余。为什么利村利民的好事崔小五偏偏不干呢?

  再看一看近几年来同地段的门面房的价格就能清楚的知道崔小五等人是如何疯狂侵占村民利益的:2007年八里庙村对外出售的无证门面房的价格是每平方米8000元;2007-2008年龙翔、龙杰和龙鑫地产对外出售的门面房每平方米12000元;2008年鑫苑中央花园对外出售的门面房价格是每平方1700元。更具可比性的是,距离安置房北200米中凯华府一至三层门面房,2010年均价每平方米207万元。那么,崔庄村的门面房按保守计算每平方米12000元对外出售,可得款1.7383亿元,减去按崔小五每平方米4800元的出售价合计6953万元,竟有1.0430亿元被变戏法式的予以侵占,崔小五等人就是这样明目张胆的侵占村民财产,更为奇怪的是截至目前广大村民还不知道14486.5平方米门面房。

  村民又讲述:崔小五以侵占村民利益为代价,疯狂敛财的行为还远不止这些。十几年前,原村支部书记康双德利用职权伙同其弟弟康黑丑将村里的土地私自出售,以薛玉蛾、马建军的名义成立渔港实业公司,该土地的补偿款一直未付,2007年该地块部分土地在中州大道拓宽时被征用,崔小五和康双德共同制造假手续。称这块地是康双德和弟弟康黑丑的宅基地。要知道这块地离村里一公里还多,怎么可能是个人的宅基地?他们就是凭着假手续索要了巨额拆迁补偿费,2009年该土地被征用,崔小五同康双德、康黑丑使用敲诈胁迫威胁的手段。强迫征用单位以少付土地补偿款(38亩土地),多付拆迁费的方式侵吞集体财产,仅付给村里500万元土地补偿款,却以高出同地段拆迁房屋几十倍的价格支付给康双德、康黑丑100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费。据知情人讲,这一笔巨款被他们私分了。

  另外,自2007年以来,崔庄村两次分配安置房后,还剩余房屋37套,崔庄村委会主任崔小五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将37套安置房分给或出售给他人,大量钱款流入了他自己的腰包。2008年我村和八里庙村几个村民在我村土地上合建菜市场,约定每年租金的60%归我村村民。每年应分租金约300万元,而村民近三年来每年只分配到约20万元的的租金利益,但其他应收租金去向不明,而崔小五等人却一直又在市场拿高额工资。近期市场准备部分拆迁,崔小五又利用职权将拆迁补偿费280万元直接拨付给崔小五的哥哥和康双德的弟弟等一伙人在旁边又修建菜市场。土地是集体的,租金利益和拆迁补偿费应属村民所有,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占用?

  群众呼吁:欺上瞒下对外出售的商业房必须追回

  崔小五通过隐瞒真相,以欺骗方式对外出售门面房,侵占村民利益事实清楚,这是任何人都不能、也无法掩盖的。崔庄村委会所谓的对外出售门面房的决定,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4+2工作法”相违背。“4+2工作法”的实质,是保证党的决策与群众的需求相一致,是我党群众路线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进一步深化。因此,评价一项决策好与恶的唯一标准,是该决策是否体现了全体村民的意志,是否维护了广大村民的利益。当崔庄村的广大村民知道村委会对外出售商品房的真相后,已有1233名村民签名强烈要求村委会追回已售出的门面房,撤销村委会决议。这1233名村民签字的事实,以充分证明崔庄村委会的所谓决议无论是通过什么形式作出的,它已违背了村民的意志,侵害了村民的利益,理应更改!面对广大村民的呼声,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应装聋作哑,更不应该颠倒黑白,逆民意而动,否则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其次,由于崔庄村原支部书记康双德被判刑,崔庄村党支部长期以来没有支部书记,党支部已不能发挥领导作用,村民代表不是由村民选举产生,而是由村委会个别人指定,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不能体现民意;再次,根据村委会2010年5月26至8月1日四次开会记录的内容,没有形成对外以4800元每平方米价格出售商业房的决定,所谓的决议仅仅是崔小五个人的提议,虽然有人假冒常小艳的字体在2010年6月1日会议记录上写有经两委会及村民代表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的字迹,但事实不容改变。更为重要的是该提议是崔小五故意隐瞒每位村民份20平方米住宅房后还剩余32392平方米住宅房,出售剩余住宅房,足以支付建筑成本、偿还村里债务的情况下作出的,靠欺诈得来所谓决议怎么能代表村民利益?

  作为农民,崔庄村民为了响应政府建设郑州东区的号召,已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政府给村民预留安置地及所建设的安置房关系到子孙后代生计大事,原则上任何人都不得侵占、剥夺。但村委会主任崔小五和前党支部书记康双德在这个重大问题上打主意、想办法、编造理由、千方百计进行袒护,进行掠夺,党纪国法不容!我们强呼吁有关部门立即撤销崔庄村委会的错误决定,采取措施追回被出售的门面房并分配给全体村民。督促有关部门查明事实真相,依法追究崔小五、康双德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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