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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未来发展有望领先全球

时间:2016-10-14 09:30:01    来源:中国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中国网财经10月14日讯(记者 郭伟莹 胡爱善)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提出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

  多位专家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方案》的出台体现了互联网金融践行普惠金融的理念,有助于净化网贷市场环境。同时,也将推动中国的金融科技质量和规模领先全球。

  重点整治四大业务风险

  《方案》明确重点整治四大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分别是: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和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

  其中,针对P2P网络借贷业务重点排查三项问题。他们分别是:网贷机构基本情况、网贷机构各类产品及业务运营情况、网贷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另外,在针对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方面,主要对三类互联网企业重点整治。他们分别是具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资质,但开展业务不规范的各类互联网企业;跨界开展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的各类互联网企业;具有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综合经营特征明显的互联网企业。

  对于股权众筹则重点整治八项问题。他们分别是: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股权众筹”等名义从事股权融资业务;平台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平台上的融资者未经批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平台通过虚构或夸大平台实力、融资项目信息和回报等方法,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平台上的融资者欺诈发行股票等金融产品;平台及其工作人员挪用或占用投资者资金;平台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违法违规开展业务。

  在涉及到第三方支付业务方面有三项相关规定。《方案》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其次,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第三,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开展商户资金结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此外,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行为,工商总局等17部门也做出了相关规范。对于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未来发展有望领先全球

  针对《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和专家普遍持肯定态度。《方案》的出台有助于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认为,《方案》的出台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进一步创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明确业务边界,指明规范发展方向,综合整治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让互联网金融真正成为普惠金融最大主力力量,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同时,计葵生表示, 从规模上看,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已经领先全球。随着新监管规定的落地与实施,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在规模上和质量上都可以全面领先世界。

  金信网副总经理李玉维对中国网财经表示,《方案》是从国家战略层面规范和监管互联网金融的工作实施方案,行业内之前确实有不少机构异化为信用中介,但随着监管层面对背离信息中介行为的规范,网贷市场环境将不断净化。

  “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认识到,‘ 擦边球’只是一时之计,随着行业规范的不断完善,灰色空间只会不断压缩。”京东金融表示,守不住“政策风险”的底线思维,将难以在市场上赢得竞争力。

  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指出,《方案》突出了人民银行作为负责监管的主体责任,更加有助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落地,而且总体思路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并非行业理解的刻意打压。

  美利金融相关负责人指出,《方案》很大程度上保护了用户利益,起到规范行业的作用,。这位负责人强调,“与市场和政策同行是当下互金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规划。”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爱君对中国网财经表示,《方案》是对国家金融创新现有体制的一种补充,弥补了监管体制的真空部分,同时也是社会法制意识的体现,有利于创造低成本、有序公平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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