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妇已经拥有一套住房,为了再次购买住房时可以享受较低的首付及优惠,这对夫妇“假离婚”,新房由男方购买,购房后双方再复婚。离婚并购房后,女方发现男方并未有复婚的打算,便将男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女方拥有新房一半的产权。一审法院判决女方败诉,女方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市三中院,三中院认为,因涉案房屋系离婚后购买,不能适用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故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内容未经本网证实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新闻
- 大宗耕地缘何当作荒地拍卖? ——山西省交口一乡干部如2016-10-15 14:00:08
- 赵薇夫妇亏本减持阿里影业 规避持股5%信披红线2016-10-14 12:00:52
- 男子为买房“假离婚” 妻子:我要带房子嫁别人2016-10-12 09:00:11
- 大兴北藏村镇政府暴力强拆 法院判决其行政违2016-10-11 16:40:33
- 王宝强打响亿元离婚官司 提“净身出户”案例2016-10-11 16: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