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要闻>正文

法官解读张默案:只吸食毒品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15-01-27 12:25:42)

时间:2015-01-28 00:25:28    来源:西北新闻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中新网1月27日电 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10点半,张国立之子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张默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杨晓明在网上回答网友提问。

  有网友问张默自己吸食大麻对定罪量刑是否有影响?杨晓明解答称:“只是自己吸食、注射毒品,不构成本罪,属于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原标题:法官解读张默案:只吸食毒品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