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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公安局长“向人民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时间:2018-12-19 11:40:01    来源:综合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为有力有效地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日前,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依托“卢氏大讲堂”,借助智慧党建平台,举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大会,广泛深入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动员和号召全县人民积极参与专项斗争,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上,三门峡市卢氏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狄罡围绕“黑恶势力”保护伞及软保护的行为表现、典型案件、如何防范充当“保护伞”等内容开展警示教育;县法院院长赵振营通报了全县影响较大、已审结的典型案件情况;县检察院检察长郭煜对已审结的典型案件进行“以案释法”;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宋福栓通报了前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并结合鲜活案例,开展宣讲培训。

在宣讲中,宋福栓运用生动的PPT课件形式和朴实的语言,首先从公众安全感明显好转、全县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信访秩序明显好转、干群工作环境明显好转、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干群工作状态明显好转六个方面,“向人民报告”了该局前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而后,他结合典型案例,总结分析了该县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15种具体表现形式。

宋福栓指出,列举出来的15种具体表现形式是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办的真实案件,希望大家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在各自工作岗位上认真摸排黑恶线索,及时打击,持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宋福栓强调,专项斗争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任务还十分繁重,还需要高度警惕,开足马力加油干,扫除一切黑恶犯罪,彻底铲除滋生黑恶犯罪的土壤和环境。他正告黑恶违法犯罪人员,要立即停止作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凡举报有功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并保密;凡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从严惩处。

宋福栓强调,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卢氏公安将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职责使命,忠诚履职作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此次会议利用县、乡、村三级智慧党建平台,共设县级主会场1个和县乡村三级分会场307个,约11000人参加会议。卢氏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晓燕等在卢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和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30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卢氏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付新红主持会议并对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陈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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