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消息 通讯员 张聪聪 刘猛)为净化辖区社会治安环境,切实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鱼台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对历年逃犯的追逃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精准研判,重拳出击,近期成功抓获了1名潜逃6年之久的逃犯,取得显著成效。
逃犯们:无论你逃到哪?!
鱼台警方都将逮你归案!
鱼台警方正告在逃人员:“跑路”不是出路,投案是唯一出路!!!
2018年11月6日,鱼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鱼城派出所经过6年不懈努力工作,在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的支持配合下,在湖州市某镇一工厂内将涉嫌盗窃的往年网上逃犯白某(男,45岁,安徽省某县人)抓获。
经审查,2012年12月份,犯罪嫌疑人白某伙同他人,窜至鱼台县、济宁市任城区、菏泽市单县等地盗窃多台变压器上的铜芯。白某以为自己藏到浙江省湖州市不会被发现,没有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6年后自己还是被鱼台警方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白某已被羁押于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警方提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严正警告违法犯罪嫌疑人早日投案自首,
逃亡终究找不到出路!
同时呼吁广大市民
为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提供有利线索。
建设和谐平安鱼台,需要您的积极参与!
微 普 法
被抓捕归案的嫌犯与投案自首的嫌犯在量刑处罚上有什么不同呢?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责任编辑:郝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