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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商中心被疑晒盈利截图诱惑投资者 致使巨额损失

时间:2017-04-01 16:01:27    来源: 中金社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商中心”)是在《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 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四川省电子商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等政府指示精神下,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的批复”(川府函 ﹝2015﹞100号)设立的创新型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也是目前四川省唯一一家由省政府批复成立的交易平台。川商中心于2015年6月在四川省正式注 册成立,注册资本金1.2亿,依托于四川省西部经济中心的区位优势,以立足四川、辐射全国、放眼全球为发展目标,以“金融创新”为宗旨,为有色金属、能源化工、文化艺术收藏品、矿产 品以及农产品等商品提供现货交易及现货电子交易和相关商品的结算、交收、物流等方面的专业金融服务。

  近日,有投资者向中亿财经网反应,其投资的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旗下会员单位现货原油交易,致使自己遭遇了巨额损失。投资者表示:“在2016年4月份该会员单位业务员通过QQ等互联网联系方式,不断的晒盈利截图进行诱惑,在两天不到的时间内致使进入交易账户的资金33.5081万元就被他们强行划转走。看到央视报道相关新闻,发现掉进一个事先由他们精心设计好的骗局里。我通过川商平台投诉他们的诈骗行为,他们互相扯皮,只赔付5万元手续费,草草了事。”

  以下为爆料者原文:

  1、涉案事实。

  川商中心搭建了一个关于原油、银、铜等的网络交易平台,与其他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川商中心称该协议涉及商业秘密,不予出示),合作公司再与其他个人或者公司签订代理协议,由代理人以川商中心的名誉及资料负责开展电话、QQ、微信网络营销。受害者经代理人直接进入到川商中心的交易平台从事交易。交易过程中,由营销宣传所声称的各高级别交易“专家”进行指导,刚开始一两笔可以有所盈利,在盈利的诱惑下增加投入,此后,“专家”开始反向指导,反复多次交易,如果一笔50万额度的资金交易手续费高达20万,直至受害者的资金全部亏空。整条线变为三个主体,川商中心声称与合作商有责任协议,不对合作商的行为负责,合作商声称代理人违反代理协议行为,不对代理人的行为负责。

  问题:

  1、川商中心做的是期货还是现货交易?是否具有相关资质?

  2、如果是现货交易,川商中心的交易平台在交易过程中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

  3、营销宣传过程中向受害人发送的他人高额盈利的情况是否确有其事?抑或是涉嫌虚假宣传?

  4、宣传声称有各级别“专家”指导,实际上确有“专家”指导,此二行为是否合法?

  5、“专家”反向指导,促使反复多次交易,致使手续费比例极高,此行为是否可认定为有意识的恶意行为?

  6、客户的交易密码被盗,致使客户无法登录,是否是联合所为?实质是盗取密码后,操盘手恶意反向操盘,使客户瞬间爆仓。此款软件带有“后门”可以由操盘手随意调节杠杆,虚拟出巨量资金,从而为诈骗分子提供帮凶工具。

  7、手续费在账户里被自动提走后,到了以上三个公司谁的账户?或者是除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账户?

  8、除手续费以外的受害人亏损的所有资金去向?

  9、银行作为第三方托管单位,操作是否合法?

  川商中心108号会员单位四川亿零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进行着气焰嚣张、明目张胆的违法经营活动,洗劫老百姓的钱财。四川亿零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法人(兼总经理和总监或股东)勾结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其他同谋公司、业务员通过QQ等互联网工具在2016年4月份联系我,天天唱衰股市和鼓吹现货原油交易,同时不断的晒盈利截图诱惑我。我通过网络在其官方网站查询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是经过省政府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和备案的,交易资金实施中国建设银行第三方托管,对方说可以带我赚钱,收益很高,翻倍赚钱不是问题,并晒很多盈利图给我看,都是几千上万的盈利,而且他们的现货原油当天买当天就可以卖,是T+0模式,和国际同步。他们没有告诉本人这是一个虚拟交易,是一种风险极大的做市商的“赌博”游戏,没有告诉本人,他们说的炒原油没法实物交割,其实是国家严厉打击的非法期货行为,且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第三方银行托管,“使用蒙骗欺诈手段”诱使本人向其指定账户进行打款。

  然而在操作过程中受到恶意蒙骗欺诈,所谓的“喊单老师、精心带领”和指导操控下开始频繁刷单,盗取密码(证实软件后台能控制我的账户和密码)、重仓反向等手段达到占有我资金为目的,致使我进入交易账户的资金33.5081万元,在两天不到时间内就被他们强行划转走了。(有建设银行资金流水明细为证,他们为了掩盖自己的蒙骗欺诈行为已销毁了交易流水记录),(而且根本就没有所谓的银行第三方托管,银监局信息公开为证),回想那两天的情景心有余悸呀:

  【在2016年4月6日入金操作,指导我频繁刷单,而且不设止损,我当时就提出疑义,然而在4月7日16:16我就不能登录交易了,提示密码错误;事后才知他们通过平台软件后门重置修改了我的帐号密码,使我无法登录客户端,他们在我的账户上合伙反向操作,致使我爆仓,快速吞噬我的资金,一天半内,被骗33.5081万元。并恐吓本人不给报警,并恐吓本人:如果我报警,我本人就会发生意外,比如:车祸、淹死或者其他………(详见与策略分析师QQ聊天记录)】

川商中心被疑晒盈利截图诱惑投资者

  我在他们的蒙骗欺诈下以为是在进行所谓的“投资”,谁知道这就是四川亿零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法人精心设计的骗局,短时间导致我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我这几十万是我父亲住院的钱,那时我父亲还在医院中,现在我父亲于2016年11月2日含恨去世。

  2016年7月1日,我背着家人通过川商平台投诉他们的诈骗行为,他们互相扯皮,可投诉结果,换来一个不平等条约,只同意赔付我5万元手续费,草草了事。当时因为我父亲住院需要钱用,以及每月要还银行贷款和高利贷,并且害怕他们恐吓我的家人,在他们的逼迫、压制下被迫签下不平等协议,违心收取5万元赔款(银行流水显示:借款),相当于只赔付我1.49成,这根本不是所谓的一维,况且剩下的被骗28.5081万元可不是小数目呀!

川商中心被疑晒盈利截图诱惑投资者

  在2016年9月,当我看到央视“焦点访谈”、“东方时空”等栏目“平台下面有陷井”的新闻时,自己才知道所谓的原油交易是国家明令禁止非法期货交易行为,才始知其为新型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至此我才知道自己掉进了一个事先由他们精心设计好的骗局里。而这仅仅只是冰山一角,还有成千上万的老百姓象我一样还在被他们蒙骗欺诈。这是一个客户永远不可能赚钱的,比赌局更可怕的来者必输的交易游戏。他们用虚拟的货币和我的真金白银在对赌,比地下赌场更可怕。

  2、相关依据:

  我现在要求返还我转到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损失,共计28.5081万元,理由如下:他们违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现货交易和四川亿零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高额手续费,现货交易非法,打着原油从事类期货市商交易;无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或证照,且无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牌照或资质。他们的经营行为违背法律,依据《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及《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他们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罪。经向证监会、金融办等部门电话咨询,以及在网上查阅相关资料文件,如《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111号)以及《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2013]74号)等文件,国务院(2011)38号文明确提出,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会员单位四川亿零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根本无权开设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在平台上的交易没有产生实际的现货交割,属于变相的期货交易。而且他们采用做市商、T+0的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和持续挂牌交易,这些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实质是做对赌盘,投资者盈利,会员单位亏损;投资者亏损,会员单位盈利,会员单位怎么可能让投资者盈利?同时交易市场收取投资者高额手续费。所有交易只是玩了一场庄家设置好了程序、客户绝不可能赢的电子游戏。2016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这个本质上就是标准化合约集中交易,只是变了一种产品而已,之前是白银,现在是原油。因此,在其开户网站签署的入市协议和风险揭示书(实质没有经过本人签名),均不具备法律效力,其平台上进行的所有交易均是非法的,无效的。

  (2)、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现货交易和会员单位四川亿零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存在欺骗行为、银商支付通道,非三方监管,号称和国际接轨,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现货交易和会员单位四川亿零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电话跟我沟通和QQ聊天时跟我说资金为第三方托管绝对安全,实际情况是我的入金并没有第三方托管,而是直接以银证转账的名义打入了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账号,银行打印流水上面显示是非第三方托管。显然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现货交易和会员单位四川亿零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违背了诚信,以转账到其公司账户谎称第三方托管,欺骗投资人。

  (3)、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现货交易和会员单位四川亿零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不具备相关产品(原油现货)的经营资质,非法经营及超范围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6年9月12号商公开字【2016】151号关于申请公开企业原油、成品油进出口资质信息的统一答复:截止目前,国内所有交易场所(交易市场、交易中心、交易所有限公司等平台)均未向商务部申请原油成品油进出口资质,商务部未核准任何交易场所(交易市场、交易中心、交易所有限公司等平台)原油、成品油进出口资质。

  (4)、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现货交易和会员单位四川亿零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交易平台无“实物交割”。首先,这类交易没有标的物的交付,也没有现货中才有的物流、运输和仓储行为。现货交易必然要求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根本目的,参与此类交易的目的仅是通过价格涨跌而套利。其次,交易对象已完全独立于商品或权益本身,而是以某种商品或权益为基础、规定在将来某一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合约。第三,其风险率控制方式、平仓方式和期货大同小异。因此,此类交易的本质是买空卖空的非法期货交易,叫‘现货’是蒙骗投资者所采取的障眼法,是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欺诈宣传。说是做现货原油,原油是国家管控物资、战略物资及危险品,我都没看到原油是什么样的,我买的原油在哪里呢?现货原油怎么交割?请问自然人怎么储存原油,国家允许自然人储存大量原油吗?而证监会清理整顿办公室处长胡经生在国家的三个政策解读中也说到了:真正的现货市场不会有每秒钟变化的价格,应该是100%的交割。

  (5)、虚假宣传,虚张声势,剥夺投资人知情权,存在欺骗投资者的嫌疑,对抗国家政策引诱自然人入市交易他们以正规平台,实力平台,高端软件,指导赚钱为诱,在百度知道上大肆渲染其(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现货交易和会员单位四川亿零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为正规平台,经证监会批准,实际上根本查不到其证监会注册的信息。招摇撞骗。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现货交易和会员单位四川亿零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的交易账号开户具有任意性,在一个无涨跌幅限制、33倍杠杆、22小时的连续交易中。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现货交易和会员单位四川亿零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官网上则有模拟交易这一功能,这充分证明,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现货交易和四川亿零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业务工作人员故意欺骗投资者,之前不告知我,没进行模拟操作就上实盘,直接叫我实盘操作,让没有投资过现货的本人处于更大的危险之中。

  2010年2月5日,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六部委联合下发《中远期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函〔2010〕23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禁止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企业入市交易。责成市场开办者只允许与所交易商品有关的上下游生产、流通企业入市,已入市交易的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企业待其持有的合同交割或了结后退市。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禁止新的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企业入市工作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为追逐不正当利益,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现货交易和四川亿零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对于开户者无任何审核手续,只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本人半身照片,大规模发展引诱自然人入市交易,对抗国家政策法规。

  (6)、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现货交易和四川亿零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软件带有“后门”为诈骗第一帮凶,他们的客户端软件可以轻易的在软件市场中获得,未经过任何第三方机构的安全检测,也没有在公安部门备案。此款软件带有“后门”可以由操盘手随意调节杠杆,虚拟出巨量资金,从而为诈骗分子提供帮凶工具。

  (7)、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现货交易和四川亿零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你能回答下面的问题吗?我也给你们一个申辩的机会。如对本文心怀不满,请对下列问题作一明确的书面回复。1)证明平台是经国务院或国务院监管部门批准的合法期货经营公司; 2)证明平台现有石油交易模式与期货交易模式完全不同; 3)证明平台电子实盘上的技术数据指引与期货交易实盘的技术指标完全不同; 4)证明平台没有利用软件服务器任意设定参数或函数,没有任意修改价格,其价格受到了政府行政部门的严格监管,非常科学合理。5)证明平台的电子实盘软件是国际按轨的软件,除软件设计公司可以修改维护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法修改,或者证明自己自主定价,定价的依据和计算方法。6)证明平台使用的是国际电子实盘,每天开盘价与国际市场价完全一致,每天的盈亏交易额通过美元汇率兑换成人民币结算。7)证明平台没有利用杠杆大于20倍以上的虚拟资金与客户对赌。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现货交易和四川亿零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只得了一点手续费和延期费,平台上客户发生的的巨额亏损另有实体依法建帐,财务资料健全。(8)证明客户的资金是是第三方(银行)托管,而非银证转账。(9)证明平台有现货实物仓储和现货实物交割,并有功能齐全的交易市场实体和完善的物流公司配套服务。

  由于交易是非法无效的,涉事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加上交易过程不透明。骗子也有一个强大的团队,且分工配合精确;打着投资理财的幌子,实则暗箱操作,集团化运作,分工明细,组织周密,让广大客户蒙受巨大损失,打着合法的幌子,做着诈骗的勾当,行为令人发指。

  以上为本人控告的真实经历,愿意对上述陈述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017 年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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