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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登记同一人多次出现?西安市房管局:信息全都会公示

时间:2018-07-02 10:20:39    来源:西部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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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起,意向购房人在西安购买商品房时,需通过房管部门住房意向登记平台进行登记。针对有同一申请人多次出现在一个项目的情况,西安市房管局解释,系登记人撤销、修改意向登记信息全部公示。

  6月30日,有网友在“龙湖香醍漫步六期94-95#”、“就掌灯”等项目意向登记名单中发现,有同一申请人多次在名单中出现。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登录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在《龙湖香醍漫步六期94-95# 意向登记结果公示》栏中,确实发现有“×劼”信息出现在登记顺序编号4、12、22、29、38,登记的时间分别是6月26日、6月27日、6月28日;“××良”信息出现在登记顺序编号14、15、16,登记时间为6月27日;“×丹”信息出现在登记顺序编号为17、18,登记时间为6月27日。不过,在核验状态栏,这3个信息相同的名字,最后显示的核验状态都是“申请撤销”。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外发布说明称,按照“商品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规则指引”的规定:核验时,发现填报有误的,意向登记人应在核验时间截止前登录购房登记平台更误。

  按照上述规定,购房群众因意向登记信息填报错误或需选购其他项目,在认购信息核验前,均可撤销、修改意向登记信息。

  为了确保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公开、公平、公正,该局将所有意向登记信息进行全面、完整、全过程地公示,每一个人的意向登记过程信息,包括更误时的撤销意向登记记录均会予以公示。

  针对网友的质疑,该局己进行了核查,一是网友所发“龙湖香醍漫步六期94-95#”意向登记截图不完整,在完整的意向登记公示名单中,“×劼”、“××良”、“×丹”3位申请人核验状态均为“申请撤销”,上述人员没有通过核验,并未出现在参与摇号家庭公示信息中。

  二是网友所发“就掌灯”项目由于目前尚未结束购房意向登记核验工作,还未公示参与摇号家庭名单。同时再次提醒广大购房群众,请认真填报、核对商品住房购房意向登记信息,以免给自己带来不便,影响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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