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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前任行长栾永泰致恒丰银行全体员工的一封公开信

时间:2016-09-21 21:14:54    来源:中国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致恒丰银行全体员工的一封公开信

  恒丰银行的各位同事:

  你们好!

  我是恒丰银行前任行长栾永泰。据媒体9月19日公开报道,9月13日以来,在蔡国华董事长的部署下,恒丰银行在内部展开了一场针对我个人的所谓签名闹剧,要求银行全体1.1万名员工揭发我栾永泰所谓罪行,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认清栾永泰团伙的本质”、“栾永泰及利益团伙目的就是想将恒丰银行据为己有,成为私人财产”等内容,对我本人名誉造成极大伤害。为澄清事实,以正视听,特就此发表一封致全行员工的公开信。

  一、今年五月以来,一些媒体在报纸和网络上反映了我行职工入股未获批准、总行高管私分上亿公款等问题,我在此说明一下。今年八月份《南方都市报》记者三番五次的打电话给我,要求采访我,开始均被我以退休、不了解情况拒绝了,后来他又打电话说手里有我分钱的证据,称我是分钱的主要当事人。无奈的情况下,我便接受了他的采访,他拿出一份东亚银行的对账单给我看,从数额上看确实是蔡国华董事长给我的东亚银行银行卡明细。我不会撒谎,也不能撒谎,便向他说明了前后经过和我对这个事情的一些看法和观点。要特别说明的是,自五月份以来媒体关于我行的负面报道,其爆料均与我无关。在此,我建议:行里应该正确面对媒体披露的私分公款问题,明确回应“分了还是没分”,“分的依据又是什么”,这涉及恒丰银行声誉及是否违法犯罪等问题,应该向广大员工和社会大众解释清楚。如果媒体的报道与事实不符,我行就应该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恒丰银行的合法权益,以正视听,而捏造事实的人也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二、目前行里的一些做法不利于行里的稳定和问题的解决。一是说我捏造事端、伪造证据、恶意诽谤、干扰司法程序、破坏金融秩序,说这些话是要有事实依据的,凭主观臆断就下结论,会造成事实上的误判。二是说以我为首的利益集团以不可告人的目的,牟取巨大非法利益。这项指控,证据又何在呢?我和谁结成了团伙,要谋取什么巨大的非法利益呢?

  三、说我贪赃枉法,拒不退还350万元非法所得。在此,我要向同事们解释一下,当时购买的恒丰银行股权是总行会议商定的,目的是为提振恒丰银行股东信心,我们是按照当时市场价格合理的支付了对价。结论怎么能说是非法所得。具体数额是348万元出售股票收入。烟台市纪委的同志曾打电话说让我把348万元资金交回来,理由是其他同志都没卖,只有我卖了。由于当时我实在没有现钱便向纪委的同志说,反正我的股权投入也不止348万元,假如要我们退股,就从我的退股资金中扣除吧,之后他们再也没有催过我。后来蔡国华董事长对我说,你卖股票的钱不用退了,他已经和纪委说好了。怎么就定性为拒不退还非法所得呢?

  四、说我的目的是要控制恒丰银行,把银行搞成以我为首的利益集团的银行,依据又是什么呢?事实是:我在2014年12月份由于身体健康的原因,怕耽误工作就向董事会递交了辞去恒丰银行行长、董事的申请,2015年4月份恒丰银行董事会批准了我的辞职申请,2015年6月份我办理了退休手续。如此情况下,我怎么去控制恒丰银行,有什么手段把银行据为我的团伙所有。

  五、当时行里分给我的2100余万元钱,我是被动接受的。当时蔡国华董事长对我说,你要退休了,说我曾经为恒丰银行做出了巨大贡献。2009年至2013年副行长主持经营管理层工作期间,我的薪酬和其他的高管是一样的,说每年要奖励我300-400万元。因此我的2100余万元就是2009年至2013年的奖励、2014年全年和2015年上半年绩效工资的总和。这是事实。媒体在调查报道此事时采访过我,我如实说明了上述情况。

  


  我是2009年2月份开始副行长主持恒丰银行经营管理层工作的,五年来进行了执行力建设、效益管理、内控建设、风险管理等一系列主题年活动,使恒丰银行的经营、管理、效益都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从2008年末的存款600多亿元上升到7000多亿元,总资产1000多亿元上升到7700多亿元,利税从十几个亿元到2013年达到133亿元。2013年全行人均资产、人均利润、网均资产、网均利润都是全国的第一名,不良资产拨备率达到378%,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达到1000%多,拨贷比达到3.18%。以上数据是在2013年末将全部逾期欠息贷款划为不良贷款后的结果。我当时只是想蔡国华董事长和毕继繁行长刚到恒丰银行,一是为了留点家底以便以丰补歉,二是为他们开展工作打个基础。我真的很爱这个银行,所以在我身体不好的情况下提出了辞去行长的职务,主要是怕耽误工作。

  说实话,我是很爱这个银行的,她毕竟有我27年的奋斗和心血,我无论在任何场合见到恒丰银行的在岗员工,都会对他们说,一定要在组织领导下努力工作,发扬恒丰银行的优良传统,把恒丰银行管理好、建设好、发展好。但是,现在把恒丰银行经营效益下滑、职工降薪和对我个人的诽谤、诬陷和诸多的不实之词强加到我身上,我是不会答应的。我也会向党委、政府说明情况,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已经委托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王令律师代为处理。

  栾永泰

  二0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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