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12月7日消息(通讯员 陈诗涵)为进一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近期,德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省公安部、厅局先后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人民警察着装规范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大队民警及辅警学习加强着装管理规定,切实增强民警按条令规定着装意识,确保警容风纪规范严整。
对民警辅警着装作出明确要求,并将开展明察暗访,坚决杜绝不按规定着装问题发生。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通常着执勤服;参加训练时,通常着作训服;参加授衔仪式、宣誓、阅警、重大会议、外事等活动时,除另有规定外,着常服。除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形,应穿制式皮鞋、胶鞋或其他黑色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