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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天添薪:声称给消费者全额返利 现在却无法提现

时间:2017-04-12 17:00:36    来源:成都商报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1月8日,被全额返利诱惑,小周花10万元从一家车行购买了一部车,参与商家加盟的天添薪全额返利活动。4月10日,小周再次打开天添薪(现更名为添客)客户端的个人中心,资产中的“账户余额”和“消费金”依然不能提现不能消费,这意味着他向天添薪缴纳的1.5万元平台费可能打了水漂。

  天添薪全名为四川天添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电子商务、计算机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增值电信业务等。法人代表为唐小艳,林坤福是公司股东。

  据天添薪公司负责人介绍,像小周这样参与天添薪返利活动缴纳平台费的消费者达100万人,共缴纳3.5亿元平台费。收取“平台费”后,今年2月,天添薪的“返利”开始无法提现,公司负责人称,公司资金断裂。

  天添薪的商业模式是怎样的?为何收取了3.5亿“平台费”后,仍出现资金断裂?成都商报记者展开调查。

  “天添薪”模式

  模式

  商家:缴纳营业额的15%作为平台费,10%的平台费用于返利,5%即用于天添薪运营。

  消费者:每天商家营业额是一个动态数据,天添薪根据营业额计算返利积分点基数,给消费者全额返利。

  现实

  商家:并未“拿出”销售额的15%作为“平台费”。

  消费者:这笔“平台费”大多由消费者代缴,因而消费者实际多出了15%的钱。

  4月10日,龙潭寺工业园区的天添薪办公室,几十个来自全国各地的代理商、加盟商将董事林坤福团团围住,现场气氛剑拔弩张,一触即发。面对众口讨伐,林坤福进行了回应。

  “我们就没有想过要跑路,我们主张消费就是投资,主推的是能让消费者、商家和平台三者互利共赢的新型互联网经营模式。”林坤福说。

  林坤福解释,天添薪的这种“新型互联网经营模式”,由公司原来的法人代表唐荣东研发,主要依靠一款手机APP将商家和消费者联系起来,打造一条龙服务消费圈,简言之,商家加盟天添薪缴纳平台费,促销了商品;消费者参加天添薪,获得了返利;天添薪依靠“平台费”运营获利,三方共赢。

  他具体解释称,下载注册天添薪后,商家零门槛加盟,天添薪收取商家营业额的15%作为平台费,10%的平台费用于返利,5%用于平台(即天添薪)运营;消费者零门槛通过手机注册成为会员,每天商家营业额是一个动态数据,天添薪根据营业额计算返利积分点基数,给消费者全额返利。

  “就像卖10万元的车,以前8.5折卖给消费者,现在原价卖,商家把1.5折当平台费交给天添薪,天添薪拿这部分钱给消费者返利,每个人都不亏。”林坤福坦诚,按照天添薪的设计,商家并没有少卖一分钱,但“返利”可以吸引消费者,让商家提高销售量;“返利”同时也会吸引消费者,让消费者得到好处。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商家并未“拿出”销售额的15%作为“平台费”,这笔“平台费”大多由消费者代缴。小周买车花费10万元,还另外缴纳了1.5万元的“平台费”,李先生买车35万,也另外缴纳了5.1万元的“平台费”。对此,林坤福表示,天添薪知道有商家让消费者代缴“平台费”的事,“这是商家的违规行为,我们去年还曾关闭过10多家这样的违规商家。”

  两问资金断裂说

  1

  3.5亿元的“平台费”减掉返利和提成,还剩余4400万元,钱去哪了?

  “两年内全部用于公司运营了,每个月公司发工资都要发100多万元。”

  2

  按每月100多万元来发工资,从2015年7月注册时开始算,工资用得了4400万?

  “除了工资外,公司还有其他运营支出,广告费、推广费都需要钱。”

  据林坤福介绍,目前参加天添薪的消费者达到100万人,涉及四川、云南、贵州等13个省。截至目前,全部合作商家总营业额23.5亿元,收取平台费3.5亿元。

  这笔3.5亿元的“平台费”如何使用的?林坤福说,这笔钱中,返利用了2.8亿元,发给区域代理商的提成2600万元。此外,现在还剩下1亿多元没有“返利”给消费者。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天添薪的APP由省级代理和区域代理推广宣传,公司分别给予16‰和8‰的提成。

  收取了3.5亿的“平台费”,为何还出现资金断裂,返利无法提现的情况?对此,林坤福解释称,这是公司前董事的错误决策造成的。“公司一名前董事做出错误决策,他在前期为了快速扩张,返利过高,导致现在资金困难。”林坤福说。

  记者计算发现,3.5亿元的“平台费”减掉2.8亿的返利和2600万的提成,还剩余4400万元,这笔钱去哪了?“两年内全部用于公司运营了,每个月公司发工资都要发100多万元。”但即使按照每月100多万元来发工资,从2015年7月公司注册时开始算,工资总额也用不了4400万元,对此,林坤福称,除了工资外,公司还有其他运营支出,“广告费、推广费都需要钱。”

  对于“平台费”为何要走私人账户,林坤福先是表示“因为资金金额太大,公司董事会决定的,银行对此也知晓”,随后,他改口称:“不少顾客要求周六周日微信支付,因此使用私人账户转账。”

  “我们还需要3000万到4000万元融资,就可以渡过此次难关。”林坤福将目前境况定义为决策失误导致经营不善,目前正在和一家川内投资公司洽谈,希望对方尽快投资合作,也给社会和消费者一个交代。

  一个无法绕开的话题是,一个没有任何产品和其他收益公司,如何通过资金转手就可以实现三方共赢? “按照公司发展我们是有计划的,譬如开辟线上商城,上市融资,投资实体经济三个渠道,只是我们还没到那步。”林坤福说。

  专家解读

  三赢?不可能 倒可能涉嫌经济类犯罪

  这样的“商业模式”能否实现三方共赢?来自广州的互联网商业项目管理和新商业观察员关群峰对天添薪的运营模式予以了剖析。

  关群峰说,对于消费者而言,由于必须达到500元才能返利,在前期很多人消费不满500元,于是参与返利的人分得很多;中期累计消费金额非常大的消费者获得的返利最多,后期分红点离散化,达标的人多,加入和消费的人少,大家全返的金额相比都非常小,再往后期就全返泡沫。对商家而言,如果平台费都是由消费者支付,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促销平台。最大赢家是天添薪平台。5%运营费是绝对收入,“天添薪唯一掏钱的就是平台搭建费,是绝对的最大赢家,几乎是无本买卖。”

  “如果要全部返利,就像打牌,怎么可能三方都赢?这不符合常识。”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分析,从目前来看,这是一种新型的利用互联网吸收资金行为,甚至可能涉嫌经济类犯罪。“具体而言,到底是合同诈骗还是非法集资,需要看几个方面,第一,成立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成立公司的目的,是单一通过这个模式赚取平台费,还是为其他项目筹资?第二,平台费的资金流向;第三,资金有没有用于个人消费。”蒋健说。

  多名消费者维权未果后,报了警。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警方已受理此案,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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