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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融金控广西分公司涉嫌非吸3亿 涉及约400名投资人

时间:2017-02-24 13:57:50    来源:中金社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据了解,国融金控成立于2014年9月1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为梁偲俊,监事为潘国华,现已更名为深圳前海国融金融控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虎查阅工商信息显示,其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春节前被曝失联跑路的国融金控(又称:前海国融)广西分公司已因涉嫌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警方立案侦查。据了解,国融金控兑付危机在年前就已蔓延至其全国各大营业部,仅广西分公司涉嫌非法吸存案就涉及约400名投资人,近3亿元资金。

  据投资人提供的两份立案书显示,广西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决定对深圳市前海国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另一份立案告之书显示,针对该公司涉嫌集资诈骗一案,警方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已立案侦查。两份立案书的落款时间均为2017年1月9日。

  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这一规定,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称为事实条件;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称为法律条件。

  2016年12月21日,前海国融官网发布声明书称,由于各方面原因公司已于2016年11月30号对原市场部包括管理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员解除职务并进行解散,目前全国各营业部改为接待处仅留下少部分接待人员负责处理与兑付小组的对接。

  1月3日,广西电视台《新闻在线》实地探访国融金控广西分公司曝光其已失联跑路。据投资人透露,广西地区涉及金额接近3个亿,涉及投资人超过400人。

  1月5日,国融金控官网又发布了一封题为“致仍坚守在岗位上的同事们”的感谢信。这封信也揭开了前海国融兑付危机事件的前因后果和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该信称,新疆有人冒充经侦给部分投资者打电话声称公司违法违规,消息一经传出,内部一片哗然,引发各地投资者骚动,挤兑现象瞬间爆发,各营业部也全部陷入瘫痪。

  据国融金控官网介绍,该公司依托于深圳前海新区、上海自贸区、珠海横琴新区的金融创新政策,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前海国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深圳总部为中心,主要为个人及企业提供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承销、实业投资、金融外包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其在北京、上海、新疆、广西、湖南、湖北等地均设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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