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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内车窗被砸损失3万多 这个责任究竟要找谁?

时间:2018-07-02 09:00:25    来源:西部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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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三口高高兴兴去华夏文旅西安度假区游玩,没想到看完表演出来,右后方车窗被砸了个大洞,车里价值两万多的包不翼而飞。

  6月30日下午1时许,朱先生带着妻子、孩子开车到浐灞欧亚大道华文路观看华夏文旅西安度假区的《驼铃传奇》演出。到度假区后,朱先生按照保安指引,将车停在指定停车场内锁好车门。下午4时30分,准备离开的朱先生发现车的右后方一块玻璃整个被砸掉,放在后备箱的两个包被盗,其中一个包价值两万多元。

  “钱没多少,但银行卡、身份证都在里面。”朱先生说,包里有化妆品、钱包、少量现金等共计3万元财物,“停车场里没找见保安。”随后,朱先生找到游客服务中心,又联系上安保大队负责人,他们称,停车场没有监控,他们对此不负责,这让朱先生感到很气愤,“车停在保安指定的停车场就没人看管吗?”朱先生买车60多万元,更换玻璃的费用为数千元。

  昨日上午,车的后备箱里还能看见玻璃碴。记者陪同朱先生来到度假村游客服务中心,一名徐姓负责人表示,停车场属于物业管理,不收费也没有监控,度假村将配合警方调查取证,但无法赔付。对于停车费,朱先生说确实没人收费。

  事发当日,朱先生就报了案。目前,警方正在对案件做进一步调查。

  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高瑾律师说,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事件中,度假区说停车场不收费,就要看停车场有无过错,目前景区方说停车场没有监控,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记者 佘欣 卿荣波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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