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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棚改拆迁项目质疑声不断 县政府两次被起诉

时间:2016-10-20 10:10:01    来源: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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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7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民告官”案件。原告为富县人陈山(化名),被告则是富县人民政府,起诉原因是不满富县县政府做出的棚户区改造征收决定,收回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而且在双方没有达成任何协议与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进行强拆,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状告富县人民政府行政拆迁行为违法。

  而早在今年5月,同样是因为该棚改项目,富县人民政府就被土地使用权人陈山诉至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案,要求撤销关于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接连两次起诉,第一次要求政府撤销已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第二次要求法院判决政府强拆行为违法。随着这场纠纷的胶着,自去年开始实施的富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诸多受质疑也被揭开……

  一声叹息

  商贸城后续工程遭村民阻拦

  催促十几年政府仍未解决

  早年在南方创业数年打拼取得一定业绩的陈山,在当时富县政府相关部门积极邀请下决定回乡搞商业投资。1993年2月,他和富县政府签署协议,取得了县城沙梁大街一块8320平方米(约12余亩)土地的商住开发权,当年3月富县土地管理局也给他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为建造商住群,使用期限为70年。

  由于陈山久居外地,本地项目交由侄子陈朝辉负责。“当年这片地是富县新主城区的河滩地,地上有一临时农贸市场,投资该地块的初衷就是想做成当地的商贸中心。”陈朝辉说,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陈山用一年多时间投资修建起一片新的商业建筑群“富州商贸中心”,并投入大量财力邀请外地规划公司对这块土地进行规划、设计,计划对剩余地块继续开发,但不料后续工程项目因施工中不断遭到附近村民阻拦,工程不得不搁浅。

  陈朝辉表示,项目建设中止后,陈山多次向政府发函催促政府协调处理,但多年过去始终没有解决,只有当初建设起来的商贸中心正常运营,一多半的空地没有得到有效开发。“这块土地大部分无法开发,让人很无奈,年年催,年年等,一等就是10多年,经济损失暂不说”,陈朝辉说,“但我们不想和政府部门闹僵,只有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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