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2月6日电(记者 闫昭)今天上午,由中国人民大学纠纷解决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法学院民事法研究中心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方圆律政杂志社承办的“举报侵犯知识产权与名誉侵权的界限”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
会上,与会嘉宾结合实际案例就作为公民的举报权;侵犯知识产权举报与名誉侵权的界限;在公民举报他人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下,如何平衡举报权与名誉权的法益;如何构建举报权和名誉权的协调保护机制等问题作出探讨。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显冬教授表示,要把公法关系和私法关系区分开,举报权是宪法授予公民的正当权利。公正的评论观点发表后,在主观上没有恶意的情况下,是可以免责,不予承担责任。
中国消费者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何山教授从举报的用语、举报的方式、举报的程序与关于侵害知识产权涉及到著作权和科技成果权等两个方面分别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据悉,参加研讨会的还有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检、中国保护法学研究会、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10多位专家学者。10余家媒体网站参会报道。
作者:闫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