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爆料】近日,一位从事车辆运营多年的车主丁先生反映称,今年9月,临近车辆年审,其车辆挂靠的运输公司濮阳市鑫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强制要求他通过该公司购买保险,如果车主通过其他途径购买保险,则必须向该公司缴纳5000元的风险金,否则不予车辆年审配合。
据丁先生介绍,他的车牌号豫J50150的货车是于2013年9月通过濮阳市鑫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二手车,从购买至今,一直都是自己购买保险,该公司从未要求缴纳过什么风险金。但是,曾经一直和他对接的赵经理不知什么原因离职了。今年公司政策突然变了,每年的管理费1000元,车辆运营证审核费,车辆年审费等各种费用已经让他们苦不堪言,今年突然又要加收什么风险金,而且一要就是5000元。这样车主丁先生感觉特别憋屈。
更让丁先生不解的是,前不久,濮阳市鑫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刚要求丁先生重新签订了一份挂靠协议,并强行要求他重新更换GPS。据丁先生介绍,他车上的GPS是他在该公司购买车辆时安装的,各项功能均正常,7月份,公司工作人员却强行要求他换掉,加上审运营证的费用600,他又一次性给该公司支付了2700元。
而有关不经公司购买车辆保险必须缴纳5000元风险金的事,在合同中却只字未提。今年9月初,车辆按照规定回濮阳年审,公司再次要求他支付5000元风险金,理由是他没有在公司购买车辆保险,这让丁先生感觉非常气愤。
【公司态度】
濮阳市鑫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一位耿经理表示,目前挂靠在公司的车辆有400辆,去掉报废车辆尚有320余辆车在正常运营。因为车辆在外购买保险被骗事件时有发生,要求挂靠车辆由公司统一购买保险,是出于方便统一管理,车辆出了事故,便于理赔,降低公司风险。5000元风险金是一个强制约束条件,如果车辆通过公司购买保险,则不需要交纳该风险金;如果车主不从公司购买,则每年都需要向公司交纳5000元风险金。
【律师分析】
某律师事务所一位冯律师表示,濮阳市鑫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收取5000元风险金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车主是否经过公司购买保险,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该公司强买强卖的做法对车主有失公允。
车主丁华安:13639689096
鑫昊公司 办公室:18236039299
冯兴现 律师:13030335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