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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阳光司法”解婚约纠纷 被告当庭退还彩礼

时间:2018-11-09 09:00:02    来源:综合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目前在中国农村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是相当普遍的,而彩礼也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近日,永善县人民法院选择了一起因悔婚引起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在永善县水竹乡开展“金江课堂·阳光司法”活动,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李某与被告唐某二人为姻亲关系,原告之子与唐某之女二人缔结了婚约,李某为其子缔结婚约给予了唐某彩礼现金及物品等婚约财产36000元。二人子女未办理结婚证同居,后因唐某之女外出,致使双方婚约关系破裂。李某遂将唐某诉至永善法院,请求唐某退还彩礼。

经过法庭庭审,承办法官认定了案件事实。为真正的有效化解当事人双方矛盾,承办法官耐心的对二人释法明理,原本抵触心理十分强烈的唐某最终同意了调解,双方均作出了让步,由唐某当庭一次性给付李某28000元,该案得以圆满完结。

休庭间隙,永善法院的年轻法官向前来旁听的学生、群众发放了普法宣传手册,并解答了群众关于法律方面相关的提问。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就本案的法律事实与适用法条进行了细致的解释,以案释法的向旁听群众进行了相关法律方面知识的普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作者:龚徽)

[责任编辑:陈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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