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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银行大连分行违法以贷还贷、以贷收息掩盖风险

时间:2017-06-09 18:00:24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银监会大连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贷还贷、以贷收息掩盖风险,大连监管局决定对其罚款二十万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银监罚决字〔20176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路思伟

主要违法事实(案由)

以贷还贷、以贷收息掩盖风险。

行政处罚依据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第三十条;《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大连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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