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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被同村人持刀刺伤未获赔偿 儿子获司法救助

时间:2016-10-11 12:00: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检察官叔叔,我已到学校报到了,谢谢您帮我解决了学费之忧,圆了上大学的梦想。”近日,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胡武益的手机收到了一条来自南京邮电大学大一新生熊某报平安的信息。

  熊某是桃江县木塘镇人。今年2月6日,同村人习桂云与熊某的母亲发生纠纷,在酒后持刀入室,将熊某母子刺伤。后经司法鉴定,熊母全身多处皮肤裂创,构成轻伤一级;右肺挫裂伤并右侧血气胸,构成轻伤二级,而熊某也被刺成重伤二级。该案经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6月30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习桂云有期徒刑十二年。

  案件判决后,熊某母子在案发后未获得任何赔偿,医药费用及后续医治费用难以接济。无奈之下,熊某到桃江县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7月22日,桃江县检察院受理熊某的司法救助申请后,立刻安排该院控告申诉科调查核实情况。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熊某的父亲因患肺癌于2013年去世,家里仅靠其母亲的微薄收入度日,日子比较拮据,熊某在受伤后休假4个月的情况下仍在今年高考中考了584分的优异成绩,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但其上大学的学费一直没有着落。

  核实了熊某的实际情况后,该院认为熊某符合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条件,遂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8月29日,干警将申请的3.5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熊某手中,缓解了母子俩的经济困难,熊某也如期踏上了大学报到的行程。(张吟丰 周再明 雷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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