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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界加快服务自贸区和一带一路建设步伐

时间:2015-04-22 22:32: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广西律师界加快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和“一带一路”建设步伐纪实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杨 秋 通讯员 刘 莹 袁翠微
  编者按

  随着广西与东盟国家在经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日益紧密,涉外法律事务尤其是涉东盟法律事务日益增多,除了传统的涉东盟刑事、婚姻民事案件外,投融资、海商海事等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也在逐渐上升。这为广西律师开辟了新的业务平台,也对广西律师界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一带一路”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日,记者在广西律师协会了解到,近几年,广西律师协会抓住机遇,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识和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西团审议时,提出希望广西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习总书记的讲话令广西律师界深受鼓舞。广西律师界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和‘一带一路’建设将大有可为。”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服务自贸区建设亮点频现

  据黄都恒介绍,近几年,广西律师界在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方面亮点频现。

  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12年,全区广大律师组成8个法律服务团,分赴全区14个市的经济开发区或园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共为自治区、市20个重点项目、22个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去年,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南宁-崇左-凭祥对外开放经济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了“六个一”系列法律服务活动等。

  组成律师服务团积极为我区重点园区服务。继柳州柳东新区科技企业法律顾问团、南宁五象新区律师服务团成立之后,2013年底,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法律服务团正式挂牌,这也是我区成立的首个国家级园区律师服务团。入驻园区的律师,为园区管委会在经营决策过程中涉及到土地征用、国有股权出让、招商项目等进行法律解答和法律风险预测,同时也为园区内的企业解决了大量的法律事务。

  广西律师事务所积极主动发挥作用,通过各自渠道,为广西企业的跨国投资等提供法律服务。如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代理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与越南广宁海河锑矿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货物购销合同纠纷一案,该律师事务所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从事越南法律事务的独特优势,帮助原告避免了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为国内企业打赢涉越官司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国内企业践行“一带一路”加大对外投资贸易增强了信心。

  不断加强与东盟国家的交流合作。广西与东盟各国的律师界实现互访,签订了有关合作协议书。自2007年广西律协首次与越南河内法学家协会签订《备忘录》,广西律协陆续与柬埔寨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并通过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等,与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进行交流,实现了互访。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的法律专家、资深学者、律师频频到广西讲学。广西律协还多次组织律师参加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举办的中国学员研修班等。

  律所走出国门未来重点

  黄都恒认为,目前,广西律师界与东盟国家的交流合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体现在合作深度上,首先是我区与东盟律师界的合作,仍然停留在互派律师到对方国律所学习、邀请对方国来讲学等层面。律所之间的深层次合作,如到对方国设立办事机构或设立联营式的律所,仍未能迈开实质性步伐。与云南、山东、北京、上海、广州等省市相比,现阶段,广西还没有一家外国律所落户,广西律所也暂时未能实现到国外设立办事机构。

  但是,随着广西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广西的法律服务也要追随着经济投资与合作走出国门。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凌斌透露,今年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计划到老挝考察法律环境,并有意在老挝“投石问路”,设立分支机构。“老挝目前是中国企业开发的热土,需要我们律师去提供法律服务。对广西的律所而言,在缅甸、泰国、越南等其他东盟国家,也隐藏着这样的商机。广西与东盟国家的合作有地缘和政策优势,广西律所到东盟国家设立分支机构,这方面应该是未来广西律师界与东盟国家合作的突破口和亮点。”

  增加互训互访打破瓶颈

  根据广西律师协会与马来西亚三家律所签订的《青年律师培养协议》,去年10月,广西首批参训律师赴马来西亚进行了为期15天的跟班学习。这也是广西律师协会首次选派律师到东盟国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学习培训。

  作为参训的年轻律师,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石深感自豪:“马来西亚主流中文报纸对我们广西青年律师访问团到访的情况进行了报道。这次培训让我们青年律师拓展了视野,增进了广西与东盟国家律师之间的了解和信任,并在此基础上寻求合作机会,实现资源的相互共享。”

  而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律师韦彦婷也坦言,此次培训收获颇丰。3年前,一位正在越南打工的中国同胞,于下班路上被车撞成脑瘫。当事人的朋友找到了韦彦婷,希望进行法律咨询。“当时与东盟国家的律师还没有这样的交流机会,我自己也不熟悉越南的法律。虽然最后这件事成功解决了,但是走了很多弯路,我也没帮上什么忙。去年年底是我第一次参加国外的法律事务培训,对不同的法律制度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认识了许多马来西亚的律师和朋友。我想,如果以后再遇到这样的跨国案例,我就可以很快地与马来西亚的律师合作进行法律服务。”

  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王锦意表示,广西律协选派律师到东盟国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学习培训,必将对提高广西律师办理涉东盟法律事务能力产生积极影响。今年广西律协还将进一步落实与新加坡等国的实质性合作。

  广西律师界与东盟国家的合作与交流,在人才储备上面临着瓶颈。“我们掌握东盟国家法律、贸易规则又懂外语的律师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西与东盟国家在法律事务上的合作交流。广西将加快培养复合型律师人才,并建议能列入自治区的人才培养计划里。”黄都恒说。

  利用多个平台提高水平

  此外,广西律师界加快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和“一带一路”建设步伐,还需要哪些其他的举措?

  

  对此,黄都恒建议,进一步加大与东盟国家法律界以及律师界的交流合作力度,包括拓宽合作领域、增加交流国家数量、提高合作层次;支持和鼓励我区的边境市、县律师与越南等国交流合作。

  凌斌建议,利用政府提供的平台,针对设立北部湾自贸区如何制定相关法律规则、如何保护东博会的知识产权等热点问题,加大法律实务的研究力度。

  王锦意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积聚力量,对广西各高校及东盟法律问题研究机构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从而进行重大法律课题的研究。

  作者:杨 秋 刘 莹 袁翠微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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