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张城 通讯员 申晓东、龚子英)“面对这这种坚持立案的当事人,我们也很无奈,只有立案后移交,这种情况挤占了司法资源。”6月11日,汉阳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李忠在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说道。
据悉,作为基层法院的汉阳区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首月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859件,较之4月,增加193件,环比增加37.44%。与2014年5月相比,增加234件,增幅达55.9%。其中受理行政案件41件,与4月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件相比,增加38件,环比增幅巨大。
随着立案登记制施行,群众立案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但法院碰到的“奇葩”案件也逐渐增多,给法院的工作带来困扰。
以汉阳区法院为例,该院曾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住所地位湖北嘉鱼县,被告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民诉法规定,本案应由原告住所地嘉鱼县人民法院管辖。虽然立案工作人员充分释明,原告仍坚持在汉阳区法院起诉。“我们最终只能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