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12月1日电(记者陈弘毅)福建省周宁县纪委监察局日前通报了1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礼门乡政府退休干部、乡扶贫办原负责人陈受荣冒领、截留群众“造福工程搬迁户补助款”共计1万元,用于个人开支。
周宁县纪委办案工作人员介绍说,2011年,周宁县“造福工程”搬迁户补助申请工作开始实施,大量扶贫资金下拨基层,陈受荣负责的乡扶贫办成了重要的部门:扶贫对象由扶贫办上报,扶贫资金也由其发放。
陈受荣在该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已上交部分申请材料的秋楼村群众陈某不符合申请条件,于是动起了“歪脑筋”,编造了申报所需的其他材料并在相关材料中代签,冒领了陈某5000元的补助款,用于个人开支。之后,陈受荣又截留申请对象陈木某5000元的补助款用于个人开支。
2014年10月,办理退休手续后,陈受荣以为自己已“安全着陆”。然而,在今年的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中,相关部门发现礼门乡两户群众于2011年度、2013年度重复领取了造福工程补助款的线索。
“在乡里让我通知重复领取的两户退还补助金时,我怕自己几年前的违纪行为暴露会受到处理,于是掏了18000元交给村党支部书记,让村党支部书记带着陈某,以陈某名义退还第二笔补助款,想蒙混过关。”陈受荣在接受约谈时,也交待了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
周宁县纪委日前给予陈受荣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所得5000元,上缴国库;截留的造福工程补助款5000元返还陈木某,剩余8000元退还陈受荣本人;对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