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汉中一青年捡到他人遗失的两张银行卡和身份证。猜中密码后,其父母先后从卡中累计取款40000多元。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一家3口将同时面临刑事处罚。
捡到银行卡和身份证 母女俩破解密码取走2万元
10月18日早上7点多,小郭(化名)在上学路上买早点时捡到一个红色卡包,包里有两张银行卡和一张身份证。中午放学回家小郭将捡到卡包的事告诉了母亲。
“这有啥用?又不知道密码!”小郭的母亲一边擦拭着卡包上的泥巴一边说。“我的银行卡密码就是生日,要不去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试试?”对数字特别敏感的小郭如是说。吃完饭母女俩找到一个离家不远的工商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将工商银行的卡插进去,根据失主身份证信息输入了生日号:8*12*4--谁也没想到竟然一试成功。
取出200元后,两人又找了一家建设银行的取款机,输入同样的密码,又成功了,而且卡上竟有40000多元。小郭的母亲邢某分四次从捡到的建行卡中取出了20000元。
为躲监控 父亲凌晨再次从银行卡取走2万元
邢某取出钱后又惊又喜地将事情经过告诉了丈夫郭某。“你们这样大白天去取钱,也不怕被监控拍到?”邢某听丈夫这样一说心里有些紧张,又舍不得卡上剩余的20000多元钱。为了保险,邢某将银行卡给了郭某,让其找一个离家远的银行神不知鬼不觉地将钱取出。10月19日凌晨5时许,郭某骑着电动车前往远离城区的一处取款机再次取出20000元。
10月19日,一名隋性女子来到公安汉台分局七里派出所报警,称丢了两张银行卡,且卡上被人取走40000余元。租住在汉台七里办事处崔家营的失主隋某户籍地在略阳,自17日晚最后一次用卡到发现丢卡一直没有离开七里辖区,便到辖区派出所报警。
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安排民警调查,经调取监控及大量走访辨认,历时近20天最终锁定了嫌疑人。面对大量证据,邢某等无法抵赖,交待了全部事实。自取钱以来,邢某一家胆战心惊,钱也不敢花--到民警传唤时只花了100元,41000元还在家中。
目前,邢某一家3口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已被警方控制,案件证件侦办中。
警察适时解答信用卡诈骗罪
公安汉台分局办案民警适时的对此案件的性质做了解答。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记者袁小锋 通讯员 鲁森林 刘勃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