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独家原创>正文

注意!11月1日起 金台区石油东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时间:2016-10-27 10:10:01    来源: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10月26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金台大队下发《通告》,明确表示从11月1日起,金台区石油东路全天禁止所有机动车通行。

  据了解,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金台大队为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自2016年11月1日起,金台区石油东路全天禁止所有机动车通行。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处罚200元,并记3分。(记者 张超)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内容未经本网证实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