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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房6年没手续 业主仲裁让退款开发商说没钱

时间:2016-10-20 21:00:03    来源: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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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首付12万多元、装修花费7万多元……入住三年后,开发商突然要求业主全款购房并补缴剩余款项。对此,业主吕先生非常不满,因此他提出仲裁,仲裁裁决开发商退还购房款以及相关损失。但开发商方面表示,公司没钱。

  签合同要按揭买房 却被开发商索要全款

  2010年,市民吕先生在位于大寨路的新乐城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为407551元。当时,吕先生与开发商陕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约定先付127551元首付。对于剩余款项的付款方式,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显示,剩余28万元买收人收到出卖人书面或电话通知7日内办理银行。但直到2012年交房时,吕先生一直未接到办理按揭的通知。

  2012年8月份,开发商通知吕先生收房。在收房前,双方又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该协议显示,由于各种原因,新乐城项目的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因此仍不具备按揭办理的条件。另外,由于开发商延期交房和手续延期办理,开发商赔偿业主吕先生6170元,自动转为购房款。对于采访按揭付款的业主,可以先行予以交房。

  吕先生收房后便开始进行装修,随后入住到新乐城小区,但办理按揭的事情就一直拖了下来。

  2016年1月份,开发商突然通知吕先生让其补交剩余的购房款,这时吕先生才意识到房子的相关手续一直没有办下来,所以他根本没法办按揭。1月23日,陕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的通知中称,新乐城房屋产权手续仍在办理中,开发商希望业主能全部交清所欠尾款。从通知的其他内容上看,因为清缴尾款的问题,业主曾与开发商发生冲突。

  业主仲裁要求退款 开发商称没钱

  由于吕先生无法一次性支付剩余购房款,便拒绝了开发商的要求,谁知竟然有人将他房子的水表拆了。为此,吕先生和其朋友还与几名不明身份的人发生了冲突,双方还到派出所进行了治安调解。

  从那以后,吕先生便从房子搬了出去。今年9月份,吕先生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开发商陕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购房款、装修费以及其他损失。根据仲裁委的裁决书显示,此案开庭审理时开发商方面无故未到庭。

  冲裁庭认为,新乐城项目五证全无,因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对于申请人要求退还127551元购房款予以支持;由于房子装修后,申请人已经居住3年多,因此申请退还的装修费用应按60%计算,金额为35522元;另外,被申请人还应向申请人支付银行贷款利息45419.55元。本案仲裁费12247元,由申请人承担3552元,被申请人承担8695元。

  今年9月底,吕先生拿到裁决书后便找开发商要钱,但对方称没有钱。开发商一工作人员提出,找人买下吕先生的房子,但由于吕先生无法接受对方的出价,没有达成一致。

  10月20日下午,记者与吕先生一起再次来到陕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协商此事,在该办公地点只有两名女性工作人员。一工作人员称,吕先生的问题她已经转告了老板,但老板称现在公司没有钱,业主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吕先生提出与公司负责人见面,该工作人员称她不知道负责人在哪,也不知道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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